无证酒驾驾驶报废车孝昌这位***胆真大
本报讯(记者宋俊初 通讯员吴红兵)11月27日上午,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国省道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后无证驾驶报废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对驾驶员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7日和强制报废该车的处罚。
当日9时20分许,交警在107国道王店路口开展交通整治时,一辆面包车进入民警视线。民警示意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谁料驾驶员加速往道路旁的湾里逃窜。民警将该车截停后要求司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可司机支支吾吾,说话语无伦次,眼神游离,且车内有酒味。民警遂将司机带回中队进行酒精含量测试,测试结果显示其体内的酒精含量为38mg/100ml,属于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据了解,该驾驶人早上8点在国道路口吃早餐时喝了点早酒,心想就喝了一点小酒问题不大,大早上交警是不会查酒驾的,便心存侥幸上路,谁知被交警逮了个正着。
经进一步调查,该驾驶人李某某(男,61岁,孝昌王店镇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该车处于违法未处理、逾期未检验、注销状态(即该车属报废车辆)。李某某不仅酒驾,还无证驾驶报废车上路,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根据相关规定,民警对李某某酒驾、无证、驾驶报废车等违法行为合并作出罚款3500元、行政拘留7日和强制报废该车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