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川法院明确四项要求扎实开展学习日活动
汉川法院深入开展学习型机关和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特别是全市“集中学习日”活动开展以来,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学习方案,通过严格学习纪律,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形式,实现了学习目的,增强了学习实效。
一是营造学习氛围。明确学习目的,倡导全体干警爱读书、多读书、精读书、读好书,坚持每天自主学习一小时、每周四集体学习一次,营造崇尚学习、积极进取、特色鲜明的文化氛围。法院推荐一批书目,并为干警购进业务书籍、经典名著和励志性图书,确保读好书。
二是搭建学习平台。利用各种载体搭建学习平台,采取丰富的学习形势,提高干警学习的兴趣,从而提高学习效率。邀请专家讲课,学习新颁布的重要法律法规;建立公开交流制度,由各单位轮流开办专业法律讲座,促使法官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强调理论研究,在岗位目标考核办法中将开展理论研究作为重要一环,要求具有审判资格的干警每年至少撰写论文、调研文章一篇,录用情况记入干警个人档案。
三是完善学习机制。健全激励机制。对于取得高学历、高学位的,开展调研工作取得成就的人员,给予必要的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树立学习的榜样,让大家学有所比、学有所赶、学有所超,激发法官崇尚知识、追求知识的热情;健全完善网络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加强网络建设,实现网上资源共享,开展网上学习交流,充分发挥互联网在建设学习型法院中的作用;健全督察机制。对各庭室部门学习制度的制定、执行,开展创建工作的落实情况等,不定时组织检查、监督、指导整改,情况及时通报。
四是落实学习效果。要学以致用,力求在指导工作、推动创新上取得实效,增强学习效果。及时总结活动中涌现出的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引领阅读。着力探索打基础、管长远的读书活动长效机制,确保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