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群众来信来电举报案件(第d2sc2021号)整改情况信息公开
一、举报案件基本情况
第D2SC202****20001号投诉案件,群众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荣欣砂石厂,破坏林地及农田开采砂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二、调查情况
2021年9月23日,威远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倪永秋、威远县政协副主席倪成率工作专班开展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经调查,情况如下:
(一)被投诉对象基本情况
群众投诉的荣欣砂石厂名为威远县荣欣砂石厂,位于威远县连界镇新农村18组,主要从事砂岩矿石开采。采矿许可证号:C5110***********0006948,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生产规模1.5万吨/年,矿区面积0.0239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2009年3月首次取得,2015年进行了延续,有效期至2022年3月19日。该矿山2015年至今未开采,其环评手续正在办理中,目前该矿山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二)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
近两年来,威远县相关部门、连界镇人民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责任,对该厂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一直处于停工停产状态。
(三)现场调查情况
关于“荣欣砂石厂,破坏林地及农田开采砂石,破坏生态环境”问题。
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未生产,但有部分弃土未有效覆盖。
经查,该企业曾在2010年9月至2013年7月16日,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威远县连界镇新农村19组林地3281.6平方米从事砂石露天开采。2013年12月6日,原威远县林业局对该企业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的违法行为处以3.28万元的行政罚款,并责令企业限期恢复原状,该企业投资2万余元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了整改。
2021年9月23日,经四川永恒测绘有限公司现场实测,威远县荣欣砂石厂目前用地面积19.938亩,全部为其他园地,不涉及农田。该厂露天开采采矿用地均与村民达成了补偿协议并进行了补偿(合法矿区范围内土地可由矿山业主与农户达成租地协议后开采,在矿山闭坑后对租用的土地进行全面复垦复绿,经验收合格后,将土地交还给村民),并制定了《矿山地质环境与土地复垦方案》,采矿完毕后将按方案要求进行复垦退还村民,不存在破坏农田的情况。
群众举报的该问题部分属实。
三、整改措施
1. 行政处罚情况: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内环法威远立字〔2021〕57号)。
2. 被投诉单位整改情况:
(1)威远县连界镇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属地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督促该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保障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2)威远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威远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依法查出违法开采行为。
(4)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认真履行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严格落实《责令改正违法决定书》(内环法威远责改字〔2021〕57号)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在未依合法环保手续前,不得擅自进行建设和生产;并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长期坚持)
四、整改措施完成情况(主要内容为验收情况)
1.由内江市威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涉嫌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行为进行了立案处罚,处罚金额10000.00元。
2.企业已对矿山裸土进行了覆盖。
3.威远县应急管理局认真履行行业主管责任,督促该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生产过程中落实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如果对该问题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向连界镇人民政府反映。
联系人:郑森友, 电话:135****0239
威远县连界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3日
连界镇
威远县连界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