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杏坛镇良均路东村排污口一体化处理系统与运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杏坛镇良均路东村排污口一体化处理系统与运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GDZC-20GZ130
二、项目名称:杏坛镇良均路东村排污口一体化处理系统与运营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171,615.40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2.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五、供应商资格: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0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2020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按照投标邀请函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招标文件。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邮箱获取方式
通过向gdzcbm@163.com发送邮件获取电子招标文件,主题为“项目名称+报名资料”,***须包含报名资料、招标发售登记表(附表)和付款凭证加盖公章扫描件,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信息后回复可编辑的招标文件电子版邮件视为报名成功。
购买标书款二维码(请备注130+单位缩写)请看下图,咨询电话:0757-81993027。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前来购买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期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具体操作及要求见“招标文件的获取”的规定)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6月3日14时30分—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011号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0年6月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凤翔路41号顺德创意产业园B栋3011号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5月11日至2020年5月18日止。
十三、温馨提示:
为方便后续中标公告的发布工作,供应商请先登陆http://www.gdgpo.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站右侧“用户登陆/立即注册”进行注册供应商相关信息,已经注册的无需重复注册。
十四、请供应商特别注意:
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行为均属于违法行为,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联系事项
1.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地址: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杏坛镇人民政府西座五楼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059
传真:0757-27383396 邮编:528325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文华北路223号之一栋5层525、526、527单元
联系人:欧阳*** 联系方式:0757-81993027
传真:0757-81279048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gdzczb@126.com
3.采购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7-81993027
广东中采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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