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鸦镇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老鸦镇人民政府
关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考核实施办法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层基础工作,及时劝导、纠正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增强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工作积极性。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村(居)交通安全劝导员
二、考核原则
(一)考核依据
南部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各乡镇(街道)交管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南道安委办〔2021〕23号)等文件。
(二)考核内容
各村(居)劝导员人员落实、在岗情况,劝导点设置情况,劝导工作开展情况,劝导记录台账登记情况等。
(三)考核实施
镇交管办成员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形式,到各村(居)劝导点进行检查考核,对人员在位和劝导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考核评估并进行现场打分,考核实行百分制,对考核结果进行排名通报,并对考核成绩优秀的劝导员进行通报表彰,不称职的劝导员进行通报批评。
三、评分标准(见***)
老鸦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5日
***:
老鸦镇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考核评分表
考核内容和标准 | 分值 | 得分 |
是否按要求配备劝导员定岗在位情况 | 10 | |
参加培训、会议考勤签到情况 | 10 | |
劝导点设置是否科学规范、设施完善情况 | 20 | |
逢场日劝导工作开展情况 | 20 | |
劝导检查登记登记情况 | 10 | |
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 10 | |
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上报情况 | 10 | |
机动车辆及驾驶人登记台账建立情况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