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澳方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佛山市澳方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5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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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佛山市澳方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佛山市澳方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佛山市三水区云东海街道民营工业园兴业五路1号 |
环评机构 | 河南蓝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占地面积6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50平方米,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3万元。项目主要从事铝材板加工,年产铝材制品200吨。项目设有员工宿舍和食堂,劳动定员共计18人,其中15人在厂区内食宿,员工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1个班次,每个班次8小时。主要生产设备为剪板机1台、雕刻机1台、折弯机2台、焊机3台、打磨机1台和压力机3台。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租用厂房,不存在施工期的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员工办公生活污水。生活污水产生量为388.8吨/年,经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废气主要来源于机加工和打磨工序产生的金属粉尘、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在工位设置挡板和加强车间的通风换气等措施,确保无组织排放的金属粉尘和焊接烟尘符合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食堂设1个炉头,使用液化石油气作为燃料,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由专用的排烟管道引至高空排放。通过设置合适的卫生防护距离,确保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敏感点。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音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中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项目必须合理布局厂房和设备,优先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有效的防震减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4类标准。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来源于员工生活垃圾和铝材边角料。员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收集处理,食堂厨余垃圾和废油脂应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边角料外卖资源回收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