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县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行动
为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8月28日晚上,兴仁县安监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新闻中心等部门,在该县城区组织开展了查处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根据全县统一部署,整个行动分成两个小组,在车流量较大的振兴大道、黄金宾馆等路口及过境公路处设点进行检查。晚8时正,专项整治行动在县安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的统一指挥下正式开始。
晚8点20分,在黄金宾馆交叉路口,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被值勤的交警叫停,经酒精检测,该驾驶员为饮酒后驾驶,值勤的交警当即扣下该车,并对驾驶员进行了处罚;8点50分,又一辆车牌号为贵E31519的黑色轿车被叫停,交警对驾驶员进行了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67.7mg100ml,超过了限制值80mg100ml,属于酒醉驾驶,按照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5日拘留并处罚款;一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在媒体上予以曝光,而且五年内不得申请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的法律法规。值勤交警当即扣下车和驾驶员及相关证件,并依照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驾驶员陈某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罚款2000元处理;9点左右,一辆牌号为贵E54247摩托车闯进交警的视野,被交警叫停后,该车驾驶员赵某还处于酒醉状态,并和交警进行理论,最终被值勤民警带到交警大队进行酒精检测,经检测该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117mg100ml,并且无驾驶证,属于无证酒醉驾驶,县交警大队将对其行为进行进一步处理。
在振兴大道城西派出所门口,专项整治小组对所有过往的机动车辆进行了认真仔细的检查,对两轮、三轮摩托车违章载人行为进行耐心的教育和劝阻,重点对机动车酒后和无证驾驶进行检查,至29日临晨,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车辆200多次,查获酒后驾驶10人(其中醉酒4人),行政拘留4人;无牌无证33辆;摩托车超员28起;其它违法行为22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