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盛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奥利花园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的公示
关于佛山市盛唐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奥利花园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的公示
一、 项目基本情况
奥利花园项目在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莲滘村委会前街村“庙下”(土名)地块A(地理坐标为北纬23°25′48.99″,东经112°54′44.55″)建设,项目为住宅小区,总投资为6.4亿元,总用地面积14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含地下室)357408.96平方米。规划共建23栋17层、1栋16层高层住宅,2栋9层中高层住宅,地下车库1层。配套商铺可容纳130户。规划住户约3119户,居住人口约12500人。项目分四期建设,其中一期5栋17层,建设用地面积31956.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910.81平方米,共586户;二期4栋17层,2栋9层,1栋16层,建设用地面积27778.5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0997.94 平方米,共778户;三期3栋17层,建设用地面积16283.20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5559.47平方米,共702户;四期11栋17层,建设用地面积63981.86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1531.78平方米,共1053户。并配套有商铺、公厕、垃圾收集点、配电房、备用电房、水泵房。
项目一期5栋17层高层住宅,建设用地面积31956.44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6910.81平方米,建筑面积60072.97 平方米,共586户。住宅底层设置商铺区,1栋、2栋首层设有物管房和公厕,9幢旁边设置配电房。
二、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佛山市环境保护局于2011年1月19日审批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佛环三复[2011]2号)。
项目完善了雨污分流管网,产生的生活污水经三级沉淀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后排入大塘镇污水处理厂。
项目生活垃圾均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收集处理。
三、预验收结论
项目一期已按环评及批复的要求建设,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预验收。
四、要求及建议
(一)必须做好配电房设备、发电机、水泵、风机、空调机的隔音降噪和电磁辐射防治工作,防治措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出入车辆选择合适的小区进出路线,区域内禁鸣喇叭,以减轻噪声对居民的影响。
(二)本项目未规划餐饮商铺,临街商铺不得设置餐饮业。
(三)合理规划垃圾桶的位置,垃圾房需做到有顶有围,减少垃圾臭气对居民的影响。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四)必须遵守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对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我局将依法处理。
(五)项目居住人口入住率达75%以上后必须向环保部门申请验收。
(六)污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计入大塘镇污水处理厂总量排放指标。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现对该项目环境保护预验收检查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4年4月30日至2014年5月6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公示信息有异议的,可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佛山市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环境监督科
联系地址:三水区文锋中路八巷 三水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1号楼1楼环境监督科(邮政编码:528100)
联系电话:0757-87717193
联系人:赵小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