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无线电管理处召开业余无线电工作专题会议
11月5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办法》修改完善相关管理制度,理顺业余无线电台管理体制,明确业余无线电设台审批条件、程序和使用规则,更有利于加强对业余无线电台的管理,引导和促进业余无线电爱好者依法开展业余无线电活动,推动中国业余无线电事业的良性发展。
11月19日,市无线电管理处召开专题会议,对《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审批程序进行了传达和学习,参加会议的有管理处领导、科室负责人和东营市业余无线电运动协会主要负责人共9人。会上,管理处主任贾晖对《办法》进行了贯彻传达,对我市今后的业余电台管理提出了具体要求,他指出:业余无线电运动是一项群众性科技体育活动,同时也是公众应急通信系统的重要补充,为社会应急保障以及重大活动的通信保障做出了突出贡献,我市的无线电运动协会须进一步加强内部制度管理,加强对业余中继台的管理,同时充分发挥协会重要作用,正确带动无线电爱好者开展积极、健康的无线电运动,使我市业余无线电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会上,频管科负责人对业余电台的管理及呼号审批等具体事项进行了培训说明,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宣讲,进一步提高业余协会管理人员能力素质,为今后的管理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