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地海纳珑庭A区(5616)B区(71420及14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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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5月22日发表
领地海纳珑庭A区(5#、6#、16#)、B区(7#、14#、20#及14#地下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预验收前公示 |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和民主监督的原则,我局现将下列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相关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6月13日-6月19日(共7天),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可通过来电、来信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张槎分局 联系地址:禅城区张槎三路6号 联系电话:0757-82106603、82108721 电子邮箱:fscchb004@126.com 项目名称建设地址建设单位环评批号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领地海纳珑庭A区(5#、6#、16#)、B区(7#、14#、20#、及14#地下室)佛山市禅城区南北大涌东侧、轻工路北侧佛山市禅城区领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CD2014-4-020、CB[2014]0031项目选址佛山市禅城区南北大涌东侧、轻工路北侧地块进行建设。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为27315.74平方米。包括A区(5#、6#、16#)、B区(7#、14#、20#、及14#地下室)。配套设施配电房消防控制室、电表房等。施工期废水经沉砂池预处理后排入东鄱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实施了雨污分流;施工期扬尘已采用洒水、道路硬化处理、裸露的场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采取覆盖、固化等措施;施工期噪声已通过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设置声障等屏蔽物,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项目已对变配电设备、水泵、风机房等公共设备做好各项隔音减振措施;施工期间开挖的土方、不可回收的建筑垃圾送至专用垃圾场所,及时回填;装修垃圾已按规定妥善处理;施工期间生活垃圾已收集到指定的垃圾箱(筒)内,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运营期对餐饮行业产生的油烟废气已预留了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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