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承接机构的公告
根据《广州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指引(试行)》(穗民规字〔2018〕12号)的相关要求,越秀区民政局拟公开遴选机构承接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0年度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
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基本情况
(一)评估原则: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客观量化的原则,参照科学的评估标准,评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评估等级。
(二)评估内容:区内各街道居家养老综合服务平台所开展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生活照料、助餐配餐、日间托管、***医疗、康复护理、临时托养、文化娱乐、精神慰藉、临终关怀、安全援助共十项)。
(三)评估目的:为规范社区居家服务工作,全面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四)项目经费:约26万元
(五)服务期限:一年
三、报名条件
(一)机构应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制度,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
(二)机构前三年内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按要求履行信息公示义务方面无不良记录;
(三)机构在投标截止时有承接同一行政区域内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的不得参与该项目投标;
(四)由服务购买方终止其政府购买服务合同,2不内不得参与我区购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项目,并列入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黑名单”;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材料
报名材料须一式三份,制订成册,并加盖机构骑缝章,主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登记证书副本、同类项目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服务协议、评估报告等复印件)、项目服务方案、项目团队人员资质情况、承诺书(机构须承诺对全部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符合性负责,如违反规定,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报名方式
报名机构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0年6月17日 9:00-12:00,14:00-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越秀区民政局二楼福利科(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127号)。
(三)报名联系人:叶文亮、黄嘉谊(83300867)
七、评审方式
我局将专门成立项目评审小组,召开评审会议,对报名机构的整体资质、服务方案和服务工时等进行综合评审,根据得分情况,确定1家项目承接机构。
八、其他说明
(一)公示时间:2020年6月10日至6月16日
(二)报名资料一次报送齐全并符合要求的为有效报名,我局将电话通知符合要求的机构,告知评审会时间。
(三)参加评审会的机构在签到时出示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参加人员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参加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不是机构法定代表人的,同时提交机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原件),按规定时间参加评审会。不能出示和提交上述材料的,其报名有效资格失效,将不能签到并参加评审会。
(四)凡被正式通知参加评审会的机构应如期参加。评审会结束后公布项目承接机构名单,并在规定时间与我局签订服务协议,不按期签订协议的即视为放弃。
越秀区民政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