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窗口严把三关规范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为进一步规范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严把“三道关口”,确保鉴定工作公平、公正。
一是严把原始记录认定关。认真执行《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和相关部门文件规定,严格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受理工作。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原始记录审核认定必须以职工的诊疗病历、诊断证明书、检查结果、与疾病相关的X光片、CT及MR片等有关资料为认定依据,非原始旁证材料不能作为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的依据。
二是严把办事群众书面申请关。针对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职工因病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的群众,需出具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工作单位或区县劳动部门意见,到窗口办理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受理事项。待审核通过后,窗口出具书面受理通知书。
三是严把审批职责落实关。认真核实申报劳动能力鉴定人员资料,要求被鉴定人到指定医院进行鉴定或确认诊断,并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医学专家的诊断意见和过肩现行有关评定标准劳动能力进行确认,杜绝违规操作行为发生。
截止5月底,人社局窗口初审受理职工劳动能力鉴定184件。
市人社局窗口
2013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