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大力扶持大型科技骨干企业按税收贡献额度进行奖励
记者近日从高新区获悉,该区将扶持大型科技骨干企业,给予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高额奖金,其中包括参照其个人所得税对区贡献的75%-100%额度给予奖励资金。
据了解,高新区拟扶持的大型科技骨干企业是指在高新区主园区登记注册、符合主园区产业发展规划的独立法人企业,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且纳税额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企业。有股权关系的同一科技型集团公司在高新区主园区内的各成员企业可合并申报,申报数据以各成员企业的加总数据为准。集团公司的各成员企业可按各自独立经济数据享受奖励和扶持。
奖励政策分两种:一种是针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50亿元(含50亿元)以上、100亿元以下的企业,从2016年度起,对企业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参照其个人所得税对区贡献的75%额度给予奖励资金;以企业2015年度对区贡献为基数,2016年度参照企业对区贡献增量部分的50%额度给予扶持资金;从2017年度起,企业对区贡献对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参照70%额度给予扶持资金,其余增量部分参照50%额度给予扶持资金。
另一种是对上一年度营业收入100亿元(含100亿元)以上企业,则从2016年度起,对企业内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1年以上、应纳税工资薪金收入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的人员,参照其个人所得税对区贡献的100%额度给予奖励资金;从2016年度起,参照企业对区的贡献给予扶持资金。企业年度享受区各项扶持资金不超过对区的贡献总额,且3年累计享受扶持资金不超过1300万元。
该项扶持政策不适用于珠海市或高新区的总部企业、房地产类企业、与区管委会签订协议享受类似政策的企业。
(摘自2017-2-28《珠海特区报》第0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