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亚华、朱建东、张洁等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推进南山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建议”已收悉,感谢各位代表对我区养老服务事业的关心,现将近期养老工作,特别是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关情况内容回复如下:
一、持续做好老龄福利供给基础工作
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结合南山区实际,为不同情况、不同年龄老人提供普惠性福利3项、特殊性福利2项:
(一)普惠性福利3项。一是按照市老龄办统一要求,为户籍老人和常住非户籍老人办理《深圳市敬老优待证》、《深圳市暂住老年人免费乘车证》,2018年第一季度办理约5342张。二是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按年龄分级发放每月100至500元不等的高龄津贴,2018年第一季度共为18884位老人发放721.15万元。三是为70周岁以上户籍老人购买老年人意外保险(中标价约80元/人/年),惠及人数约1.8万。
(二)特殊性福利3项。一是为户籍失能、“三无”、低保、重点优抚对象等老人通过发放居家养老消费券补助的形式,为老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第一季度结算519人。二是为户籍60周岁以上生活不能自理老人按月发放300元生活补助,2018年第一季度共为888人发放79.38万元。
二、出台社区养老服务管理办法,完善社区养老建设体系
加强顶层设计,出台管理办法,制定行动计划。2017年出台《南山区社区养老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明确区民政局和街道办事处职责,并就社区养老设施《三方协议》征求街道办事处意见,以弥补监管漏洞,促进其健康良性发展。
三、开展养老服务现状和需求调研为顶层设计提供依据
为做好养老事业顶层设计(包括居家养老服务顶层设计),为养老事业发展规划与行动纲领提供详实依据,我局在2017年南山区老年人需求调查的基础上,今年5月再次开展全区养老服务现状与需求调研,参与本次调研的调查人员约1000余名,主要由全区101各社区老年协会组织的老年骨干、党群服务中心社工等人员组成;调查人员实地走访8个街道101个社区;发放和回收调查问卷约8000余份;调研有关养老服务机构12家,其中包含居家养老服务机构7家。目前已经形成初步报告,下一步将根据本次课题调研的成果制定南山区养老事业三年行动计划,在市民政局政策范围内,制定有关南山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规划。
四、居家养老服务开展情况
一是实施居家养老消费券补助。根据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第二次修订)的通知》统一要求,对户籍老年群体中的特殊群体老人给予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并逐步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制度,2014年起搭建“96881热线”服务平台,将发放形式由纸质服务消费券改为电子服务券形式,辖区老年人、特别是符合居家养老消费券补助的老年人可拨打96881热线寻求居家养老服务。
二是提供智能居家养老服务。2017年,为满足社区居家特殊老人群体需求,保障生活不能自理等特殊老人居家安全,我局已为失能、半失能等居家特殊群体老人提供生命呼叫服务类项目,服务内容包括:一键呼叫、紧急救助和自救辅导、防诈骗指导、健康档案管理等。2018年,我局将根据2017年度合同执行情况,进一步优化服务内容,同时继续扩大受益群体。
据了解,市有关部门制定政策倾向于统筹考虑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发展。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再次征求<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办法>意见的函》(深民函〔2017〕1262 号)内容,文件中有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整合,以及居家养老消费券补助金额将可能提高,文件内容同时对经区民政(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部门确定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其使用的水、电、燃气价格等均有减免的政策,待办法出台后我局将认真落实。
五、探索发展社区老年人互助丰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
目前,我局正在探索研究社区老年人互助模式,即借助养老保险制度中养老金互助设计,“服务互助”逐步引入养老过程,即依靠家庭成员以外非老年人以及“相对年轻”且“健康的”老年人照顾年老的且身体不健康的老年人,两类人群是在自愿的基础上结合起来,相互扶持、相互照顾以丰富和补充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目前,该项目即《打造南山基层互助型养老服务新模式》已被列入南山区2018年重点改革项目。
六、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养老服务信息惠民项目
根据市民政局统一部署,为推动我市养老信息化建设,市民政局借助国家“信息惠民”工程正在推进“养老服务信息惠民项目”。其中,项目计划通过上线居家养老服务APP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方和居家老人搭建平台,老人可通过“选菜单”的方式选取平台提供的服务,我区为本项目第一批试点区,前期已为平台搭建提供相关数据,目前系统正在调试。
南山区民政局
2018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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