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综合布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拟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综合布线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请收到邀请函的合格投标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投标工作,以选定合格承包人。
一、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综合布线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99800.00(大写: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三、采购数量:综合布线设备1批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1.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综合布线设备采购项目1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199800.00元(大写:拾玖万玖仟捌佰元整)
2.招标编号:GZSK2020-CG6023
3.采购项目品目:其他货物。
4.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6.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不允许进口产品参加)及服务。
7.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珠海市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6-2602073。
8.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8〕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五、响应供应商资格:
1.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响应供应商编制的询价响应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响应文件中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最近三个月的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凭证,以便核查);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如有需要,可随时向采购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核查);
(6)响应供应商近三年以来(询价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询价响应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格式见询价采购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允许分包转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响应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响应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4.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工商注册地在珠海市的响应供应商还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说明:1、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可不提供本项证明文件,由负责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存档。);
5.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询价采购文件。
说明:购买询价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和其他相关注意事项:
(1)响应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2)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①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②如经办人是被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响应供应商参加报价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5)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远程报名(现场购买只接受现金支付;远程报名须另加人民币50元),如采用远程报名获取询价采购文件方式:填写并打印《购买标书登记表》后,连同上述资料及缴纳标书款凭证一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扫描发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1614944542@qq.com)。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并缴纳标书款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要求原件现场核查的项目不适用远程报名,响应供应商须到现场办理报名。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分公司
开户银行:农行珠海星园支行
银行账号:4435 3701 0400 1178 1
六、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 6 月 5 日至2020年 6 月 11 日期间(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分公司(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31号御海湾花园A座1707,在楼门口按1772#开门)购买询价采购文件,询价采购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 6 月 16 日15时00分。
八、提交询价响应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31号御海湾花园A座1707。
九、询价时间:2020年 6 月 16 日15时10分。
十、询价地点:(详细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31号御海湾花园A座1707。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年 6 月 5 日至2020年 6 月 11 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胡敏 联系电话:130****9979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司主任 联系电话:159****3563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吉大水湾路231号御海湾花园A座1707
联系人:胡敏
联系电话:130****9979
传真:0756-2288116
(三)采购人: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
联系人:司主任
联系电话:159****3563
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2020年 6 月 5日
珠海市平沙镇华丰小学综合布线设备采购项目询价招标文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