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交叉巡察的统一安排,广州市区委巡察第30组于2018年7月27日至2018年9月28日,对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以下简称发改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局党组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廉政风险防控不力等方面存在问题和不足,提出了整改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了整改工作方案和巡察整改措施及任务分工一览表等,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积极开展整改工作。现将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区委巡察第30组向局党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局党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巡察反馈意见以及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整改要求。局党组明确要求,必须把抓好整改落实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政治责任和使命担当。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统揽发改局工作的总纲,把学习贯彻******关于巡视工作的***精神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推进。8月以来,先后在8月10日、8月13日、9月20、10月25日、11月20日召开了5次党组会,11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组反馈的意见,结合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从思想上和政治上深刻反思,深入查摆剖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贤同志强调要增强“要我改”到“我要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在“改什么”上下功夫,确保巡察整改问题、意见无一遗漏。本着真认帐、真对照、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的态度,坚决落实整改工作,真正把反馈意见和建议转化为提升各项工作的助力和动力。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和文件的形式将巡察反馈情况通报给全体党员干部,要求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抓好整改落实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局党组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所、队、中心(以下简称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改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党组书记、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对巡察整改工作负总责,及时组织研究推进整改工作,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其他班子成员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有关问题的整改,逐项安排落实。贯彻整改要求,迅速落实所有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各科室负责人签署《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承诺书》,加强对各科室落实整改措施的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工作有序稳步向前推进。
(三)细化分工,强化督办落实。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问题,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制定印发《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落实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提出整改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24个问题细化为36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82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全覆盖,确保整改措施具体可操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整改工作台账,加强督查督办,对整改台帐实行“销号制”处理,实时掌握整改进度,形成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到位的工作局面。
(四)建章立制,健全长效机制。局党组在切实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当前和长远结合起来,把解决问题和促进发展结合起来,立足治标、着眼治本,认真分析问题存在的体制机制性原因,在举一反三上着力,在建章立制上下功夫,提出符合实际、切实管用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自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权利清单》、《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编外人员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
局党组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把巡察整改作为加强自身建设、推进各项工作的契机,精心组织,强化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局党组对照巡察反馈意见进行深入检查分析,将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的24个问题细化为36个具体整改任务,明确了82项整改措施,并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整改时限,建立整改台账。目前,82项整改措施已完成78项,基本完成3项,正在整改1项。对反馈意见中指出的有关问题涉及的科室负责人分别进行了谈话提醒,有关领导和科室均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进行深入自查自纠和原因分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一)关于党的领导弱化的整改情况。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整改。
一是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局党组会议、班子会议决策制度,抓好制度建设,研究制定《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议事规则》、《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明确党组集体决策及“三重一大”事项的议事范围与形式、议事程序与要求、决议的执行与监督等要求,从制度上规范局党组议事决策行为,提高议事决策水平,杜绝行政办公会议与党组会议混开的现象。二是规范记录管理。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指定专人负责局党组、班子会议纪要,凡是党组会、班子会上议定的事项,在会议纪要上予以明确。三是强化定期检查,每月开展会议记录、会议纪要检查工作,着重核实会议记录是否如实、规范,会议纪要是否完整及时。
2.“民主集中制原则执行走样”的整改。
一是规范党组会议并做好会议记录,杜绝随意化形式化,研究制定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书记权利清单》,明确局党组书记权利。2018年8月以来,局党组书记共主持召开7次局党组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党建党务、组织人事、意识形态等“三重一大”事项,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二是凡是议定的议题,参会成员均在会上发言表态。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将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研究范围,10月8日。印发了《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将研究意识形态工作列入党组会议研究范围。二是党组书记定期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11月28日我局召开党组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陈志贤同志听取意识形态工作专题汇报,党组成员、副局长于卫宁同志汇报了我局2018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三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三述”报告评议和监督的范围。
4.“政治站位不高,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存在不及时、不深刻的问题”的整改。
一是将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来推进,今年8月以来,召开了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4次党小组会议进行学习和巩固。8月23日召开了巡视整改暨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了班子整改清单和班子成员个人整改清单。二是丰富学习形式,9月5日,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镜鉴录(十)》,并在9月先后两次组织党员参观“正本清原——广州市坚决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警示展。同时多次向党员干部发放相关学习材料,运用违纪违法案例剖析材料、《身边案例警示录》等典型反面材料开展警示教育,局领导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学习情况撰写心得体会,加深对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内容本质的认识,全面彻底肃清李嘉、万庆良恶劣影响。
(二)关于党的建设缺失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2018年以来,共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9次、党员大会5次,组织党小组开展专题学习活动11次,深入学习研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精神、《***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邀请了李志清教授、项赠教授、马俊军教授和区纪委第12派驻纪检组王成副组长对党的十九大报告、《***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纪律处分条例》等内容进行专题辅导报告、解读。11月局领导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到各党小组开展“党员领导领学带学督学”活动,结合各自分管线口的工作,传达******视察广东时的***精神。12月再次组织开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报告、党内法规考学测试。制定了《区发改局2018年机关党支部工作计划方案》和《区发改局2018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计划》等学习计划。通过不断学习,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夯实理论基础,强化实践应用。二是完善党员日常谈心谈话制度,制定了《天河区发改局党内谈心谈话制度》,党员干部之间开展谈心谈话。三是重新梳理“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工作台账,完善相关资料。
2.“党内组织生活不严肃、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落实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学习党的理论知识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详细规范记录会议内容。二是规范民主生活会,杜绝民主生活会形式化、随意化。11月2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成员紧紧围绕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剖析深刻,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和互相批评,达到了红红脸和出出汗的效果,提高了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3.“党员日常管理混乱”的整改。
一是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党员资料进行重新整理,根据发展党员所需的资料清单,补充完善欠缺的资料,并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发展党员。二是落实好党费收缴工作,加强对党费收缴管理办法的学习,落实专人负责党费收缴工作,及时收缴党费。
4.“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肃”的整改
一是结合干部的年龄、专业知识等方面情况,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逐步减少、解决混编混岗等问题。二是加大干部的交流力度,根据有关规定制定2019年干部轮岗计划,在不同岗位、不同线口之间进行适当交流轮岗,重点对行政执法、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管理等关键岗位开展轮岗,降低廉政风险。三是严格按照《天河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程(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干部选拔、考察流程,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流程纪实制度,实行任职谈话制度。四是对入团志愿书中个人信息与其他材料不一致的干部,重新核实认定。
(三)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党组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2018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计划》,对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行总体部署。局党组会议规定每半年至少一次听取有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情况汇报,专题研究与部署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了《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切实履行党风廉政职责分工,每月定时报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按时间节点开展各项工作,形成党政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断压实责任。三是成立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协调工作中的重大、复杂问题,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各科室按要求填报《天河区发改局推进正风反腐自查自纠情况报表》,全力推进正风反腐工作。
2、“监督执纪问责落实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完善工作台账。补充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台账,强化纪律执行,建立纪律执行常态化监督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针对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多次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工作人员方某某启动了谈话提醒工作,对其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二是认真核实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投诉行政不作为、慢作为、满意率低的情况。通过加强有关政策法规学习,强化服务意识,端正工作态度,建立“问责制”实行有责必负、失责必究,提高群众满意度,并取得初步成效,逐步上升。2018年1月-11月,平均满意度达到75.81%,比上一年度有明显提高。
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的整改。
一是加强监督执纪。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制定了《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开展谈话提醒工作的操作规范》,构建抓早抓小工作机制。制定实施了《天河区发改局落实巡察反馈意见专项谈话提醒方案》,结合本次巡察我局反馈意见中提出的问题,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其他需要引起注意的问题,进行谈话提醒。2018年第四季度共开展谈话提醒12次,由局党组书记和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逐级进行,真正做到抓早抓小。二是严肃对待“三述”工作,局班子成员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总结工作、查摆问题、明确方向,撰写年度“三述”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示工作。
4.干部职工因私出国(境)管理混乱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完善《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并经局班子会议审议通过,加强对干部职工的证照管理;制定《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因私出国(境)证件借出登记表》,规范证件借出行为,并对干部出国(境)时间、地点严格审核。二是针对存在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报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认真组织全体领导干部重新学习《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提醒函》、《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易错易漏清单》,避免再次出现填报不准确、不规范的问题。
(四)关于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1.“变异四风时有发生,公款购买高档茶叶赠送参会对象”的整改。
一是加强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增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自觉性。二是组织认真学习《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三公”经费管理办法》、《广州市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有关“三公”经费、会议费等行政性经费管理相关文件精神,并在日常工作中抓好贯彻落实,对有关费用报销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三是举行各类会议、培训时增强财经纪律意识,进一步推动会议、培训接待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2.“顶风违纪、虚列开支现象尤为突出”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实2015年期间四笔由旅行社开具***支出的培训会议费用。对每一笔费用进行核实,提出整改措施,并认真整改。二是引以为戒,严格执行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的要求,按照规定对报销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三是充分利用单位和机关大院的会场条件,尽量减少外出的培训。
3.“超规配置高档户外装备”的整改。
一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统一思想认识,迅速整改,于11月2日将全部巡山装备购置款清退完毕,上缴财政。二是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执行有关制度,深刻吸取本次教训,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到每一项具体工作中。
4.“培训福利化,会议培训费超标”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实巡察反馈意见中指出的培训、会议活动存在不规范情况,吸取教训,加强对干部的教育。二是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学习。三是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制度,凡是单项支出10万元以上须经局党组会审议。四是严格把关参会人员范围、规模以及标准。五是全面排查,严防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回潮复燃。
5.“违规补贴禁而不止”的整改。
加强对《关于国家公务员工资津贴统发纪律的通知》等相关制度的学习,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发放专项检查及管理。认真传达今年以来我区工资工作布置暨天河区巡察大讲坛关于规范津贴补贴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培训会议有关精神,对我局2013年以来政策规定之外发放津贴补贴进行排查。经认真核实,本着尊重客观历史的原则,从2017年11月开始停止为事业单位3名工作人员私车公用报销加油费。
6.“公务用车管理混乱”的整改。
一是清退违规使用公务粤通卡以及公款报销个人粤通卡费用,上缴财政。二是严格执行《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公车经费预算管理。三是自2017年11月起,局机关和认证中心的车辆不再存在混用的情况,2016年以来没有出现局机关车辆支出在下属单位列支的情况。
7.“扶贫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整改。
一是清退2016年分别以中秋和元旦慰问名义慰问扶贫村干部费用,已清退完毕,上缴财政。二是规范扶贫工作经费使用,对扶贫资金的使用定期开展审计报告,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把关,严格按照有关制度规范使用扶贫资金。
(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力问题的整改。
1.“会议培训大多用旅行社***报销”的整改。
一是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执行实报实销手续,按照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加强费用支出管理。二是加强对《市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学习,杜绝委托旅行社开展培训活动的行为,自10月份以来,不再委托旅行社开展培训、会议活动。
2.“财经纪律执行不严格”的整改。
一是对巡察意见中指出的经费报销手续不全、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逐一核实,提出整改措施并加以落实。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经费一律按照有关财务规定和标准,实报实销;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堵塞廉政风险防控漏洞。三是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规定,规范现金使用。
3.“行政执法超期立案、结案,存在廉政风险”的整改。
一是严格按照《价格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进行案件处理,规范立案查处案件的办理,杜绝违规情况出现。二是对出现归档时间错误的两宗案卷重新改正,保持结案登记表时间与案卷封面时间一致。三是举一反三,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
4.“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实反馈意见指出的未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的事项,认真整改,并分析原因、深刻吸取教训,严格执行工作事项审批及财务制度,把落实问题整改、巩固整改成效与实际工作相结合。二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的学习,严格对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编制财政预算。加强对全年单位政府采购需求研究,提高全局政府采购统筹工作水平,严防廉政风险。进一步规范我局政府采购工作,尤其是加强对我局印刷工作的统筹,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5.“专项资金未做到专款专用”的整改。
一是认真核实反馈意见指出的课题费未做到专款专用的事项,认真整改,并举一反三,在今后工作中杜绝该类现象。二是规范预算支出管理,确保会计资料客观、真实、完整。
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巩固和扩展巡察成果
在区委巡察办的指导下,我局全力以赴抓整改,目前已取得了初步的、阶段性的成效。下一步,局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的起点,认真学习贯彻******视察广东***精神,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
(一)充分发挥党组领导的核心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决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彻执行《天河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2018-2020年)》,加强对一把手监督,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认真贯彻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定精神,把严的要求贯彻到管党治党全过程、落实到党的建设各方面、落实到每个支部、每名党员。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把重点项目建设管理、扶贫工作等作为执纪监督的重中之重,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成果。
(三)着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深化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对已经完成的巡察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防止已整改的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任务,强化考核监督。着力建立规范化、常态化、科学化的工作机制,完善各项工作制度,扎紧扎实制度的笼子,抓好制度的贯彻落实,切实增强干部的履职履责意识,真正把整改落实的过程变成推动发改工作全面发展上水平的过程。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20-38622701;电子邮箱:tangzhp@thnet.gov.cn。
中共广州市天河区发展和改革局党组
2019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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