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罗湖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305号)要求,罗湖区金融服务署于2019年12月4日在罗湖政府在线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罗湖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与建议,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
公示期间,共收集公众意见2条,现将采纳情况及理由进行公开回复:
关于《罗湖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及采纳情况的说明 | |||
征求对象:社会公众 | |||
序号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理由 |
1 | 罗湖区已有产业扶持政策,再出台民营经济扶持政策,是否扶持力度过大了? | 解释 | 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以更大力度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是结合罗湖区实际,专门针对民营企业制定的相关措施。若本措施与产业扶持政策重复事项,采取“一事不多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处理。 |
2 | 建议在一、贷款扶持机制中明确年度支持金额上限,加强可操作性。 | 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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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区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罗湖区金融服务署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