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酒类批发店出售问题酒香洲城管暂扣2***瓶酒并立案调查
本报讯 记者蔡芳 通讯员王艳芹报道:2月27日,香洲区城管局直属机动中队例行检查市区酒类专卖店时,在银桦路一家酒类批发店查获2***瓶无中文标识的红酒,现已立案调查,并依法暂扣该批酒水。
当日上午,执法人员巡查至银桦路的一家酒类批发店时,发现该店酒柜中放置的部分进口红酒正反两面均是外文标签,无中文标识,且未标明厂名、厂址等信息。执法人员立即进行调查,当事人现场未能提供海关报关单和进货***等相关证明资料,且无法提供《广东省酒类零售批发经营许可证》。
据执法人员介绍,根据广东省酒类管理条例,酒类产品应当使用中文标识,标明厂名、厂址、生产日期、采用的质量标准、主要原料、容量、保质期限、酒精含量,并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此次查获的这批红酒没有中文标识,涉嫌通过非正规渠道进入市场。经过现场调查取证后,执法部门依法暂扣2***瓶问题酒并立案调查。
(来源:珠海特区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