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执业证的换领办事指南
申请材料:
1.填写《律师执业证补(换)发申请表》(原件件2份);
2.附上大一寸彩色照片一张;
3.损坏的执业证(原件和复明印件各一份)。
申请受理机关: 深圳市司法局
决定机关: 广东省司法厅
事项程序:
申请人就律师执业证的换领、补发或律师市内转所或律师省内跨市转所登记变更或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注销业务申请,属区属所的,应向现区属局司法局提交材料相关;如属市辖所,律师执业证的换领、补发或律师市内转所或律师执业类别变更登记或律师事务所名称变更登记,应向市律师协会提交相关材料,但律师省内跨市转所登记变更或律师事务所注销业务申请应市司法局提交相关材料。然后逐级上报广东省司法厅审批决定。
事项时限一: 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
事项时限二: 证件及有效期限: 如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形,期限不受限制。
法律效力:
经初审后,报广东省司法厅核准;
事项收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