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区完成乱建庙宇治理工作
按照市委统战部、市宗教局的统一安排,我区基本完成了乱建庙宇治理工作。针对阳光茅棚私建藏传佛教点取缔拆除工作,区民宗局局联合相关单位进行了周密部署,2014年12月1日由区委统战部、区民宗局、滦镇街办,土地执法部门按照法律程序对该场所进行了行政询问,2015年2月29日下达了违法建筑通知书并向滦镇街办签署了"委托拆除"声明书,2015年3月11日土地部门下发了土地违法行政处罚决定书(市土监字(2015)9-44号)。
2015年5月4日,在市委统战部、区委统战部的统一部署下,市宗教局,区民宗局,滦镇街办等相关部门对枣岭村阳光茅蓬涉藏场所进行拆除,拆除转经塔及附属建筑房屋五十余间,建筑面积约2000平方米,此项工作将于月底全部结束,该建筑拆除后对乱建寺庙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为今后维护我区社会稳定大局,为"三个长安"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