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科普专项补充征集项目指南
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重点工作和科普工作的实际需要,为加强科普宣传,整合和调动全社会科普资源,市科创委拟组织策划有一定品牌效应的项目。项目实施时间为1到3年。现就有关征集要求通知如下:
一、 支持方向
共包含8个方向,每个方向立项项目不超过1项,具体如下:
方向一: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方向二:珠江科学大讲堂系列活动
方向三:科技政策传播及科普专题宣传
方向四:科技馆(科学馆)3D展示
方向五:两岸四地科普展览
方向六:公民科学素质调查
方向七:广州科普地图编制
方向八:科技创新宣传和优秀科普视频进地铁
二、申报内容与申报单位要求
方向一: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过往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或参与其他全国大赛等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
(二)申报内容
提出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及舞台设计方案,做好大赛的策划、实施工作。总决赛要求通过电视台现场录播。通过网站、报纸和电视等媒体对比赛进行宣传报道,制作全国科普讲解大赛总决赛专题片。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15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6年1月-2017年4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方式、活动规模、活动计划、媒体宣传、组织保障(工作分工)、活动成效等体现活动特色和内容。
方向二:珠江科学大讲堂系列活动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承担过往年珠江科学大讲堂等工作。
(二)申报内容
支持广州地区承担过相关活动的单位,组织开展10期珠江科学大讲堂,并在结合每期珠江科学大讲堂的内容,在平面媒体开展专题宣传。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3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5年1月-2017年1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科普对象、活动方式、活动规模、活动计划、媒体宣传、组织保障(工作分工)、活动成效等体现活动特色和内容。
方向三:科技政策传播及科普专题宣传
(一)申报单位
广州地区注册或境内注册、经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在广州设立派出机构、长期从事科技创新宣传工作的科技类报业单位。
(二)申报内容
以专栏形式开展科普宣传报道不少于24次,专栏版面不少于27CMⅹ20CM,每次报道应至少有一篇反映广州科技或科普方面的内容。通过邮递形式赠送科技类报纸至相关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科技创新政策及全市大型科普活动情况,宣传科技创新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6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6年10月-2017年12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以往开展科普宣传的相关证明材料;
2.国家新闻出版署批准设立报纸出版单位的批准文件。
方向四:科技馆(科学馆)3D展示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场馆。有较好的虚拟现实技术手段,具有组织、策划、统筹大型展览活动的经验,熟悉科普工作情况。
(二)申报内容
需与虚拟现实制作科技企业合作,采用三维建模、VR全景等新兴媒体技术建设数字化科技场馆,根据实体展项设计理念进行虚拟展项的策划和制作,具有互动性、参与性和趣味性。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45万。
(四)实施期限:2016年10月-2017年12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详细设计方案,包括设计内容、方式、手段、成效等特色和内容,并具有可操作性;
2.提供与虚拟现实制作科技企业合作协议复印件。
方向五:两岸四地科普展览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组织策划过两岸四地科普交流与合作的相关活动。
(二)申报内容
围绕两岸四地科普交流与合作,策划两岸四地青少年科普创新展览,开展两岸科普展馆的活动。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100万。
(四)实施期限:2016年1月-2017年4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具有可操作性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内容、科普对象、活动方式、活动规模、活动计划、媒体宣传、组织保障(工作分工)、活动成效等体现活动特色和内容。
方向六:公民科学素质调查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统计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曾经组织实施广州市人口、经济、农业、科技等重大市情市力普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市情市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二)申报内容
根据《全民科学素质纲要》和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发布的《中国公民科学素质基准》监测指标体系,开展广州市公民科学素质调查工作。调查工作中使用的技术方案、调查问卷和调查数据等工作信息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布。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25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6年10月-2017年12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1.统计资质证明文件;
2.过往承担科技统计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方向七:广州科普地图编制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体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对广州市科普工作熟悉并了解,能完成准确的科普相关调研和资料收集整理工作;承担过广州市科普基地认定、日常管理工作,与我市各科普基地建立起较为密切的关系。
(二)申报内容
1.对广州市科普资源进行资料收集、归类和整理,包含科普场所、科普活动、科普宣传、科普刊物、科普著作等,形成数字化的广州市科普地图,并建成网站或APP方便公众了解广州科普资源和信息。
2.根据新修订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条例》,对2000年发布的《广州市科学技术普及基地认定办法》实施以来的成效、存在不足进行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对《认定办法》进行修订。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125万元,其中2016年支持55万元,2017年支持70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6年10月-2018年12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交以往承担科普基地认定、考核等业绩证明材料。
方向八: 科技创新宣传和优秀科普视频进地铁
(一)申报单位
在广州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熟悉并掌握广州科技创新和科普的相关政策和内容的行政、企事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二)申报内容
1.拥有收集全国优秀科普视频的能力,收集优秀科普视频不少于40部;
2.与广州地铁进行合作,在广州地铁传播平台上定期宣传广州市科技创新政策、成果、科技创新人物、活动等内容,以及播放优秀科普视频。
(三)支持方式及标准
采用前期资助方式,支持经费为35万元。
(四)项目实施期限:2016年4月-2017年6月
(五)申报材料
除填写项目申报书外,还需提供与广州地铁传播平台签订的播出合作协议复印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符合本通知中“二、申报内容与申报单位要求”中的要求,有健全的科研管理、知识产权管理和财务管理制度;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中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不存在到期未验收的市科技计划项目的情形。
(二) 项目负责人为项目申报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从事与所申报科普项目相关的工作,熟悉本领域国内外科技发展动态,具有本领域丰富的科普工作经验。为项目的直接承担者或产权拥有者,而非项目的中介机构人员。
(三)项目申报单位(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将取消项目申报单位3年内申报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的资格,如已获准立项将作撤销立项处理并通报。
四、申报材料
(一)需在网上系统提交的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在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http://wsbs.gzsi.gov.cn/login.html)中填报《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并将以下材料扫描作为***上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2.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指身份证、军官证或护照)复印件。
3.本通知“二、申报内容与申报单位要求”中各方向要求提供的申报材料。
4.其他申报单位认为与项目申报要求有关的证明材料。
(二)需提交纸质申报书原件一份。申报书需附上目录,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装订方式为无线胶装。
纸质申报材料必须与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合格。
五、申报时间与受理地点
(一)网上申报及推荐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时间。网上申报系统将于2016年8月3日开通,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5时。
2.网上推荐截止时间。组织单位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5时 。逾期不再受理。
网上申报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3491531、83491601(工作日8:30-18:00)。
(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时间。
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下午5时。
(三)申报材料受理地点
受理点: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
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
联系人:张斌、闫宇琪。
联系电话:83322975、83321259
六、申报流程说明
(一)申报单位进入广州市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按照要求完成单位用户注册(新开户),获取单位用户名及密码。已注册的单位,用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不需另行注册。忘记用户名或密码的,请通过系统的“找回密码”功能或自行联系组织单位重置密码。
(二)单位用户登录系统并完善单位信息,根据需要可创建申报人账号、密码。
(三)申报人登录系统,选择相应的专项或专题,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后,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四)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确保申报质量,通过后提交给相应的组织单位。
(五)组织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推荐(企业如需修改申报信息可与组织单位联系,经组织单位网上推荐的项目不能再退回修改)。
(六)组织单位网上审核推荐后,申报人并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相关人员签章(含项目组成员、单位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并加盖单位公章(含申报单位、参与单位)后,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组织单位。
(七)组织单位对申报单位报送的纸质材料审核后加具意见并签字、盖章,汇总后集中报送至指定受理点。
七、评审流程说明
(一)专家网络评审。每个项目由专家评审组根据专项评审指标体系开展网络评审,进行量化评分,按评分高低作为拟立项项目排序的依据。
(二)申报要件审查。专家网络评审后,市科技创新委根据项目分数排序情况委托科技服务机构对拟进入下一流程的项目进行申报要件审查,主要审查是否符合申报条件或要求、是否存在重复申报、已立项项目过期不验收等情况。审查不通过的项目被淘汰,按项目评分排序予以递补。
(三)项目责任处室审查。市科技创新委项目责任处室根据科技服务机构的申报要件审查结果,采取约谈、现场考察等形式对项目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年度科技经费预算安排提出拟立项项目建议。
(四)行政审议。市科技创新委委务会议对拟立项项目进行审议,决定拟入库项目。
八、联系方式
科普宣传处 :林晓燕、莫志伟
联系电话:83124066,81306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