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2020年行政执法事项清单
***1单位名称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子项 检查依据 检查方式 检查内容 备注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 1 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所产生的环境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八条 实地检查 是否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内容是否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内容相符;建设项目投入生产或使用后是否造成严重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重点检查事项 2 对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的检查 排放污染物企业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环境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实地检查 是否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设备是否按规定安装,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在线监测数据是否超标;污染防治设施及自动监控设施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存在未批先建、或未验先投问题 重点检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