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揭阳市区2014年第二季度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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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4月04日发表
揭市建[2014]50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我市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动态管理的指导意见》(揭市建[2014]49号)的精神,执行2010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及2012年《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修缮工程综合定额》的工程,2014年第二季度市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为72元/工日(单独承包装饰工程项目的,其人工动态工资单价上浮15%)。
本通知自2014年4月1日起执行。已竣工或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其定额人工动态单价仍按原施工合同约定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向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反映。
二〇一四年五月六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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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9 00:50:23重新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