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第二小学室外市政工程——雨水利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常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编号:
1、工程名称:新桥第二小学室外市政工程——雨水利用工程项目
2、工程概况:
(1)总投资额 :487326.00元 | |
(2)工程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第二小学 | (3)建设规模:/ |
(4)结构类型:其他 | (5)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
(6)计划开、竣工时间:2017年12 月15日~2018年1 月15日 |
3、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内容 | 发包方式 | 标段面积 (平方米) | 估算价 (元) |
001 | 新桥第二小学室外市政工程——雨水利用工程项目 | 施工图纸范围内工程 | 公开招标 | / | 487326.00 |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雨水回用系统相关内容。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保证金缴纳:
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捌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详见***2
3)保证金缴纳时间:详见***2
4)投标保证金缴纳地点:详见***2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②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③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在调查处理期间,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规定处理;④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放弃投标,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⑤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详见***2
7)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及招标公告要求的时间、金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资格审查申请人将被拒绝。
6、评标办法详见***1;
7、资审时需提供的资料:
*7.1、投标保证金收据
*7.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7.3、被委托人身份证(如果有授权委托情况的,必须提供)
*7.4、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7.5、项目负责人身份证
*7.6、投标人提供为项目负责人缴纳2017年8月至2017年10月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缴费证明
8、本项目为资格后审
1)以上带“*”条款的所有资料必须提供盖有公章的有效复印件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开标时需携带上述原件备查。以上各项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作资审不通过处理,其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标。
2)资格审查要求提供的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
9、报名、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时间和办法:
(1)报名时间:2017年12月4日至 2017年12月6日下午17时00分;报名时须携带资料:营业执照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零星工程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见***)。
报名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财务窗口(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一楼大厅)。
(2)领取招标文件、清单时间:报名时领取。
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财务窗口(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一楼大厅)。
(3)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7年12月8日10:00分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传真:0519-85580377。
(4)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地点: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东侧6楼620会议室
10、现场踏勘时间:自行踏勘。
11、本工程招标文件等资料全部费用合计人民币300元整,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捌仟元/单位。
12、代理机构:本工程由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13、确定投标人的方式:参与报名并符合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单位。
14、本工程投标报名单位不满3家,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5、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招标人:江苏广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东侧6楼
联系人:杨文秀
电话:182****5166
招标代理机构: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地 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15室
联系人: 闵佳媛
电 话:0519-85580366
***1:
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第一步: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二步:符合性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第三步:打分:
凡符合招标文件、招标答疑纪要等有关招标实质性要求,且在招标控制价以下的投标报价均为有效投标报价。未能实质性响应上述有关招标要求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标。
评标基准价C=A*K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
评标基准价C=A*K,K值在公布投标报价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有效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100分),有效投标报价高于该基准价格的,每高出1%扣0.5分;有效投标报价低于该基准价格的,每低出1%扣0.5分。(按内插法,四舍五入取两位小数)
以上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得分相同,则选择其中投标报价低者为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确认后,出现的任何情形都将不改变C值的结果。
定标办法: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2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建设工程关于缴纳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宜
投标单位必须将投标保证金按下列所写明金额、时间、地点和方式交招标人。缴纳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的有关事项如下:
(1)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人民政府建设工程招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名称:常州市汇吴越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江南银行新桥支行;
账号:8650***********00001836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捌仟元整
(2)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备案
第一次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需携带本单位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留存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到常州市新北区新桥镇云河路10号(华山路云河路交叉口)东侧6楼615室审核。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单位必须用转账支票、电汇、网上银行及银行汇票等方式(不接受现金)自行将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解进到保证金专用账户,如现金解进,现金予以没收不予退还,凭银行进账单到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投标人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保证金的进账时间,若因投标人缴纳不及时未能及时到账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投标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在转账支票、电汇单等票面的用途栏上写明工程名称并注明用途为“投标保证金”,进账单上必须注明票据号码,否则,不予开具财政结算收据。
(5)缴纳保证金注意事项:资格预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报名、资格预审前,资格后审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截至时间为开标日的前一个工作日。任何未按上述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予以退还。
(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未获得投标资格的报名单位在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除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的其他投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排序前三名的中标候选人在施工合同备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凭财政结算收据退还。
(7)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投标单位凭缴款收据在规定时间内到财政所615室通过网上银行直接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财政所联系方式:联系人:张萍 联系电话:051****88816
***3:报名表/uploadfile/cznd/2017/1201/201****1180634_39840.docx
***4:委托书/uploadfile/cznd/2017/1201/201****1180654_77499.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