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志办完成木门镇志(1986——2015)复审工作
《木门镇志》(1986——2015)复审工作于1月初启动后,经过努力,于4月底全面结束。5月4日 ,县志办组织召开了《木门镇志》(1986——2015)初审工作会,就该志编纂工作与木门镇党委、政府交换了复审工作意见。我办认为,木门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木门镇志》编纂工作,历时6年投资10余万元完成了资料收集、撰写编辑、总纂、排版等工作,成稿60余万字、400余幅图片,该志观点正确、资料详实、内容全面、体例得当、文字简洁,客观、真实记述了时限内木门镇的自然与经济、社会历史与现状,基本上梳理了镇情发展演变的脉络;与《木门镇志》(1911——1985)能有机衔接,续志形式明确,大项不缺,纵不断线,内容平实,记述完整。但在志书规范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县志办就资料收集、装帧设计、彩页编辑、框架结构、审查把关、行文规范等方面提出了复审意见,要求木门镇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大资料增补和编审力度,严把政治关、保密关、史实关、体例关、文风关,扎实做好修改完善工作,确保志书质量,力争把该志打造为精品良志,建议在完成修改工作后再商定出版发行事宜。(县志办 柳 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