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区启动化妆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为推动《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切实规范化妆品经营使用行为,全面保障消费者健康权益,3月8日上午,阎良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化妆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部署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化妆品百日集中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四个最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和依法监管,通过宣传引导、自查自纠、执法检查、案件查办等步骤和措施,着力解决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化妆品经营市场秩序。
重点围绕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是否建立执行索证索票制度、是否经营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化妆品、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化妆品、是否按标签标示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等13项重点整治内容,对辖区化妆品销售、美容美发、宾馆、洗浴中心、游泳馆等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重点打击未经审查发布化妆品广告以及涉及宣称预防、治疗疾病功能化妆品广告,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产品和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实施处罚,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查处。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面向社会宣传《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化妆品消费常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引导公众安全健康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