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卫生局领导到区卫生监督所调研行政许可工作
为贯彻执行深圳市卫生局发布的《深圳市卫生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和《深圳市卫生局餐饮服务行政许可实施办法》,7月29日上午,由罗湖区卫生局副局长郑理光同志带队一行八人到罗湖区卫生监督所进行行政许可工作调研。
区卫生监督所所长黄辉鹏及许可审查科、食品科、学校和环境卫生科负责人就行政许可相关的法律依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工作程序、工作流程、审批时限、纳入监察情况、考核指标、08年和09年上半年的发证情况、市所及其他区开展行政许可情况作了简明扼要的汇报,随后区疾控中心副主任张风雷和食品科、环卫科负责人针对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工作可能遇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作了介绍。最后大家就预防性卫生学评价展开热烈的讨论,对有必要两个部门参与现场审查和竣工验收的单位进行界定的问题需卫生局发文或会议纪要等形式进行确认,会议确定了新的工作模式必须在今年10月1日前开展。
此次调研进一步明确了许可前应提供卫生学评价报告要求,申办新、改、扩建项目卫生行政许可前必须要提供疾控中心出具的《建设项目竣工卫生学评价报告》,方可受理相关卫生行政许可审批。(罗湖区卫生监督所 许可审查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