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至县税务局积极推行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免填单服务
为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纳税人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办税服务,按照市税务局工作部署,自6月1日起,周至县税务局在辖区积极推行车辆购置税申报业务免填单服务。
纳税人在办理车辆购置税纳税申报和补税(特殊业务)申报时,未携带申报表,由前台窗口工作人员根据纳税人办理相关业务所提供的资料,在金三系统中相应的模块输入相关参数,打印申报表交纳税人核对,核对无误后由纳税人签字(盖章)确认,免填单受理完成。如果纳税人自带汽车经销商打印的车辆购置税电子申报表,直接签字(盖章)确认即可。
同样,纳税人登录陕西省电子税务局进行车辆购置税申报时,对相关电子信息自行核对,申报后通过电子税务局相关模块打印车辆购置税申报表,签字(盖章)确认后留存备查即可。
截至6月15日,办税服务厅已受理150户纳税人申报车辆购置税业务,前台均能按照免填单要求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