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将对大战100天完成3721万亩造林任务行动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纳雍县委常委会议纪要》(纳委纪﹝2018﹞6号)、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大战100天,完成37.21万亩造林任务行动”自查验收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纳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纳雍县2017年度营造林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纳府办发﹝2017﹞279号)的规定,纳雍县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2月27日至3月4日将对全县大战100天,完成37.21万亩造林任务行动”等工作进行督查考核。
此次督查考核内容及标准包括:一是“大战100天,完成37.21万亩造林任务行动”县级抽查情况。抽查面积不能低于年度营造林任务、分项目年度营造林任务10%。重点核查造林任务完成情况,造林小班移位情况,种苗落实使用情况,示范点建设情况。二是历年营造林任务补植补造情况。按照纳雍县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关于印发纳雍县2017年度营造林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纳造指﹝2017﹞18号)文件分配任务,随机抽取2014—2016年营造林未种植、失败、待补植面积1—3%进行检查,核查补植补造任务完成情况,种苗落实使用情况。三是资金兑现情况。重点核查各营造林项目2017年度拨付各乡镇(街道)财政分局种苗造林费、农户现金补助、天保公益林资金、石漠化资金等发放情况;核查资金兑现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情况。四是公益林落界情况。重点核查国家级公益林落界核实完善(包括剔除、补充、界定等)情况。五是退耕还林后续管理情况。重点核查新一轮退耕还林分户丈量、张榜公示、登记造册、合同签订情况,新一轮退耕还林地块挂牌管理信息情况,经果林栽培管理技术培训情况,经果林种植树苗定干除萌、修枝整形、培土施肥情况,禁止套种高杆农作物(包括守土措施、宣传发动、间作牧草等)情况。
督查考核方式:采取查阅档案资料、实地查看、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督查,督查样本由县造林绿化工作指挥部统一抽取。督查组认真开展督查工作,精准把握督查重点及标准,深入村组,造林地块(小班)实地督查,督查结果及时向被查乡镇(街道)反馈,并经乡镇(街道)分管领导签字确认。督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包括督查结果、存在问题、意见建议等),督查结果将为今后的营造林工作提供有效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