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峰街道多措并举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
今年以来,罗峰街道紧紧围绕全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动员部署电视会议精神和相关文件要求,积极谋划,强力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对流经罗峰辖区域内的河道多举措扎实推进“河长制”工作落实,着力提升河道水质,改善水环境,实现“河常治”。
一是党政一把手管河道。街道成立以办事处主任为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街村二级“河长制”组织体系,设置“河长制”工作办公室,制定下发《罗峰街道河长制会议制度》等八项工作制度、工作规则和《罗峰街道2017年“清河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建全了河湖管理保护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强化考核问责,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由多头管水的“部门责任”转变为“首长负责、部门共治”的工作机制。
二是社会参与,共同保护。加强宣传“河长制”工作,普及河道环保、管理知识,拓展公众参与渠道,着力提高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和维护水域良好生态的自觉性,从而使河长制深入民心,形成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逐步建立完善河湖管理信息发布平台,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告河长名单,在河湖岸边显著位置树立河长公示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部门联防,区域共治。明确派出所、城管、农业、环保、安监等部门为“河长制”成员单位,由街级河长牵头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对侵占河道、超标排污、非法采砂、违章搭建、渣土倾倒等突出问题进行清理整治,恢复河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同时,不断加强河道疏浚、河道保洁、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确保水环境综合治理达标,切实保障河道内无污水直排,水域无障碍,河道无淤泥,河面无垃圾,绿色无破坏,沿岸无违建现象的发生。对跨区域的河道,明晰管理职责,协调上下游、左右岸实行联防联控。
四是综合防治,重点治理排污口。罗峰街道配合水利、环保等部门排查入河污染源,加强综合防治,严格治理辖区内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治理,因地制宜联合有关部门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力度,实现河道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