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集中承诺活动现场作经验介绍
10月18日,省司法厅、省司法鉴定协会在济南举行山东省司法鉴定机构诚信执业集中承诺活动启动仪式,王本群厅长、马灵喜副厅长出席活动,东营市司法局作为唯一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代表,在活动现场做了题为《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提升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的经验介绍。
近年来,东营市司法局在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秉承“诚信是成事之基、动力之源”的理念,立足实际、积极探索,逐步构建起一套符合东营实际、具有东营特色、较为完备的司法鉴定诚信建设体系。近5年,全市共完成鉴定业务11021件,其中公检法部门委托鉴定占比71%;司法鉴定文书采信率达99%,连续多年未发生一起有效投诉,实现了司法鉴定“零差错”。
一是建章立制,构筑诚信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司法鉴定工作有序开展的重要基础,在创新完善制度框架体系方面狠下功夫,在全省率先制定出台《东营市司法鉴定管理制度汇编》,形成“以制度为准绳、用制度做约束”的刚性管理模式。同时,大胆探索实践,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创新案件监督回访办法。建立办案质量***卡,实行“一案一卡”,通过电话、登门等方式对办结案件进行实时回访,及时全面了解委托人、被鉴定人的意见建议。自2013年以来,市局通过电话回访372起,登门回访15起,社会满意度由最初的不足75%提高到目前的96%以上。创新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将司法鉴定纳入法律援助工作范畴,由市县法律援助中心承担鉴定补贴支出,2011年至今,全市共办理涉及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案件28起,减免鉴定费用5万余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创新诚信信息公开制度。2015年出台《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健全司法鉴定诚信档案,将全市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可以反映诚信程度的有关事项全部纳入其中,全面客观记录反映并适时公开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诚信状况,充分发挥了诚信档案的评价依据和警示引领作用。创新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规定重大事项报告范围和时限,明确重大事项报告第一责任人和专职人员,确保重大事项及时介入调查、全程跟进处置,力求解决在初始阶段,控制在最小范围。截至目前,全市未发生因处置不当或不及时导致的民转刑案件和越级上访事件。
二是多措并举,着力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坚持把办案质量作为关乎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壮大的生存之本,按照“培育权威司法鉴定机构、打造过硬司法鉴定品牌”的目标要求,多措并举,不断提升司法鉴定质量水平。加强认证认可工作,提升规范化管理能力。将认证认可结果作为鉴定机构准入和合法执业的重要依据。目前,我市5家法医类鉴定机构全部通过省级认证认可和执业能力验证。实施“擦亮便民服务窗口”工程,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按照“基础设施标准化,服务设施便民化,人员配备专业化,工作管理制度化,诚信承诺公开化”“五化”要求,开展便民窗口建设活动,全市7家鉴定机构执业场所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鉴定设备居于全省先进水平。推行“一缩短、三严格、八公开、八统一”工作法,即:缩短鉴定时限,在全省率先出台实施《关于缩短鉴定时限提高服务效能的意见》,鉴定时限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缩短到2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社会满意率逐年提升;严格标准、严格程序、严格审核,对每个申请登记的机构和人员一视同仁、平等对待;除法律规定不宜公开之外,要求鉴定人信息、收费、程序、标准、业务范围、执业类别、职业道德和执业监督一律公开,让司法鉴定在阳光下运行;实行统一受理、统一签订委托书、统一收取鉴定费用、统一指派鉴定人、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操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统一档案管理,为司法活动提供科学、准确的司法鉴定意见。开展学术交流和案件评查活动,提升规范化执业素养。创办司法鉴定论坛,搭建经常性学术交流平台,围绕管理体系、执业规范、专业技术等内容开展广泛探讨,进一步开拓了眼界视野,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行政执法及法律服务执业案卷评查实施方案》,每年邀请有关部门专家,联合司法鉴定协会共同开展案卷评查活动,公告评查结果和共性问题,列举反馈个性问题和整改意见,确保了鉴定案卷内容完整、证据准确、程序正当、文书规范。
三是严格监管,全面提高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坚持把监督管理作为保障司法鉴定工作规范运行的有力支撑,积极构建多渠道、立体化、全覆盖的监管体系。严格落实司法行政机关监督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诚信体系建设主体责任清单》,明确司法行政机关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鉴定机构负责人责任,层层签订《诚信体系建设责任书》,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权责明晰、齐抓共管。建立司法鉴定舆论监督机制。在市局门户网站刊登在群众中影响较大、波及面较广的重大疑难司法鉴定案件,增加鉴定工作透明度,方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设立曝光台、举报电话,加大对乱收费、不实宣传等不当行为的查处曝光力度,让失信行为人无所遁形。建立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规范执业专项检查活动,及时发现纠正鉴定机构内部管理和鉴定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查处违规违法行为、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于重大疑难敏感案件,联合司法鉴定协会组建专家评议小组共同参与鉴定,确保鉴定结果客观真实、完整充分。建立司法鉴定监管与使用衔接机制。联合市中院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诉案件司法鉴定工作的暂行规定》,就鉴定范围、鉴定案件委托程序、鉴定人出庭、鉴定收费、鉴定机构(鉴定人)监督等问题作了进一步明确细化;同时,联合市中院到各县区法院督导司法鉴定工作并召开现场会,就鉴定委托、鉴定时限、鉴定报告送达资费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进一步优化司法鉴定执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