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液体化工品56泊位改扩建工程社会稳定风险分析
为提高东营港液体化工品吞吐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拟将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液体化工品5#、6#泊位由5万吨级改扩建为8万吨级液体化工品泊位。山东省工程咨询院受托对该项目进行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根据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现东营港区海油液体化工品5#、6#泊位,位于东营港区突堤引桥的最端部,栈桥北侧。拟改建为8万吨级液体化工泊位,提升靠泊能力,预计吞吐量为1200万吨/年,主要货种为原油和燃料油。利用原有码头改建,码头前沿线位置不变,码头岸线长度不变。项目泊位长340m,双侧靠泊,码头前沿停泊水域宽84m,可满足8万吨级油船航行及靠离泊要求,回旋水域直径为608m,8万吨级油船(控制吃水不大于13.04m)设计码头前沿底高程为-14.3m,回旋水域设计底高程-14.5m。原泊位回旋圆与码头前沿停泊水域有部分重合,本次改扩建进行调整,使回旋圆与前沿停泊水域相互独立,港池水域范围扩大。本次新建与规划进港航道北支走向一致的单线支航道连接规划东营港双线进港航道,航道轴线方位角274°0’0"~94°0’0",长4714m,通航宽度为274m,航道设计底高程为-14.5m。东营港区现状锚地无法满足8万吨级油船使用要求,规划9#、10#锚地可满足8万吨级油船使用要求。码头现有附属设施及码头结构均满足8万吨级船舶系靠泊及装卸作业的要求,无需对码头结构进行改造。用海面积为271.8公顷。
项目总投资3719万元,资金筹措来源30%为自有资金,70%为银行贷款。项目建设期9个月。
二、征询公众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公众范围:
在工程决策、准备、施工和运营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利益相关者,包括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其他社会公众。
2、主要事项:
项目实施对当地经济社会的影响;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在安全、交通、环境、用海等方面对社会公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在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最关心的问题;利益相关者的对项目的诉求及意见;社会公众对项目实施中预防和减少社会稳定风险因素的建议。
三、公众参与形式
公众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提交口头、电子或书面意见,亦可直接到分析单位反映意见。参与者,务必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四、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10天,即2020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17日。
五、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单位名称: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通讯地址:济南市解放路30-1号 国华大厦13层1328房间
联 系 人:楚清泉 联系电话:0531-89817816
传真:0531-89813340 邮 编:250013
电子邮箱:sdgczx10@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东营港东营港区海油液体化工品5#、6#泊位改扩建工程公众意见)
六、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546-8875505
东营港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工程咨询院
2020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