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供热费的定价问题咨询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3月04日发表
办件详情
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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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我县供热费的定价问题咨询! | ||
内容 | 我想了解一下我县的供热站收费依据是什么,特别是阁楼收费依据,还有地暖收费问题,能否给我一个准确权威答复? | ||
*** | 无*** | ||
办件分类 | |||
办件编号 | GQ000****1069 | 提交时间 | 2009-11-24 13:37:20 |
处理情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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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状态 | 处理完毕 | ||
答复内容 | 县供热站答复如下:集中供热站供热费收费依据是高政办发【2008】66号文件,文件中明确规定收费面积是按照建筑面积收取的(居民供暖面积为建筑面积减楼道公摊面积)。供热用户在办理开户申请手续时都进行了实地测量,以测量的供需双方确定的面积为准收取费用。 关于阁楼供暖费用的计算标准是按淄价字【2004】263号文件规定执行的。文件规定阁楼安装采暖设施,有确权面积的按确权的面积收取供热费;没有确权面积的,按居民住宅供热价格的50%计收供热费,我站严格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相关的费用,并没有违规收费。留言中所提到的按供暖价格的一半或总价的一半收取供热费,其计算结果是一样的。 再次,我县的供热市场现已出现多元化,我们是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执行的,对于其他供热部门的收费标准,我们无权解释。 | ||
答复机构 | 高青县县府办 | 答复时间 | 2009-12-04 10:06 |
附 件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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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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