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高新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贯彻落实梁院长讲话精神
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梁久军到淄博高新区法院指导工作后,1月10日、13日,淄博高新区法院连续召开两次党组会,学习梁院长讲话精神,研究讨论贯彻落实意见,提出具体落实要求。会议由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宜冰主持,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谢宜冰传达了梁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2022年法院工作就贯彻讲话精神作出具体部署,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就贯彻落实讲话精神提出了意见建议。
谢宜冰院长指出,梁久军院长的讲话具有很强的思想性和政治性,讲话中开宗明义地对法院全局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与淄博市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提出的“品质提升年”目标不谋而合,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院工作提供了方向引领和基本遵循。
针对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谢宜冰院长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各部门团队要组织深入学习梁久军院长讲话精神,统一思想、提升认识、抓好各个层面的工作,把讲话精神与重点工作融合在一起系统推进。二是要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聚焦诉源治理、案源治理、执源治理、访源治理、腐源治理,推动内部制度创新、流程再造,对标对表找差距,瞄准症结补短板,不断提升办案质效,全力推进均衡结案。三是要进一步聚焦主要任务。围绕“六大品质提升工程”和高新区“三区一窗口”发展定位,做深抓实“党建+”品牌建设,着力优化法治化市场化营商环境,坚定不移推进信访维稳工作,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四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秉承“严管厚爱”的理念不动摇,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同时落实从优待警和职业保障制度,解除干警干事创业后顾之忧,构筑风清气正的良好司法生态,为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坚实的作风保障。
责任编辑:孙莹 审核人:张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