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赴外定点公开招聘职员体检公告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系统赴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定点公开聘考职员面试、笔试工作已结束,现将体检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见***。
二、体检
(一)体检医院
2013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须到毕业院校所在地的地市级三甲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前务必问清楚该医院是否为三甲及以上医院,非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结果无效。
(二)体检程序
1.提前《广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以下简称《体检表》,须双面打印),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照片(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照1张),填写姓名、报考职位和身份证号等个人基本信息,然后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体检表》,到相应的地市级三甲及以上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2.按医院体检程序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进行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B超检查须空腹、无需憋尿)。
(三)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务必于3月22日前完成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并寄送《体检表》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
2.凡发现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四)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三、其它事项
为及时办理考生聘用手续,请入围体检考生于4月5日前将《体检表》及相关材料按顺序整理好后寄至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人事科205室(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清林中路213号,邮编:518172)。材料清单如下:
1.职员聘用备案表2份(原件,贴好1寸彩照)
2.《毕业生推荐表》(原件,由毕业院校出具,不得自行涂改,须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公章)、《毕业生成绩单》(原件,由毕业生毕业院校出具,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者所在院系公章)。(申报时未毕业的提供)
3.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申报时已毕业的提供)
4.英语等级证书(复印件,职位要求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的,须提供大学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者考试成绩在425分以上的成绩单)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暂不提供,办理聘用手续时务必提供);
6.身份证或户籍本(复印件)
7.现实表现及鉴定(原件,由原单位〈毕业院校〉出具,须注明有无违法违纪行为,是否参加***非法组织等情况)
8.计划生育情况调查表1份(原件)
9.体检表(原件)
10.就业协议书(原件)
11.《知情同意书》(本人亲笔签名)
12.1寸彩照2张(背面写上姓名)
13.《毕业生个人信息采集表》。
14.有下列情形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应材料:
①专升本毕业生须提供入学时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②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联系人:黄老师,电话:0755-89551913。
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局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五日
***:2013年龙岗区教育系统定点公开招聘入围体检人员名单.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