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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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8日发表
8月15日,我市在省政府召开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县工作电视会议上,与广饶县等14个县(市)被确定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创建单位。
据悉,我市将通过一年左右的时间达到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市)的目标要求。即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完善,县、乡、村三级达到100%覆盖,工作考核达100%;农业投入品、食品生产加工行为、流通环节(特别是农村集市食品销售)得到有效规范。各乡镇至少有一个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监测点,确保鲜活农(畜、水)产品抽验合格率达90以上;食品小企业小作坊抽检合格率达90%以上,生猪定点屠宰率达95%以上;基本建立市场快速检测体系,达到90%以上乡镇、80%以上行政村建立“食品安全示范店”和“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食品连锁店,食品统一配送率实现70%以上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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