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观园街道安排部署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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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近日,根据山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和《济南市民政局关于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相关情况登记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大观园街道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立即召开社区居委会主任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布置辖区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
此次登记对象为符合相关条件的志愿兵、转业士官、初级士官以及义务兵等。会上,分管领导张娟同志要求各社区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用张贴公告、网络平台、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做好宣传登记,做到宣传到位,家喻户晓,防止因宣传不到位出现漏报问题,确保登记工作稳妥顺利进行。
街道成立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全权负责街道退役士兵安置和保障工作的落实。(撰稿人:何永红 审核人:宋晓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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