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监管确保餐饮燃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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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27日发表
8月6日上午,济南电视台政务面对面问政居民反映天桥区黄台南路隆盛园大院餐饮场所使用违规液化气钢瓶,对周边居民安全构成危险,存在安全隐患。
问政节目结束后接区安监局反馈,区排管中心对该问题非常重视,区排管中心主任刘锋在河道整治现场立刻联系北园办事处、柳行居委会、济南蓝光液化气公司等相关领导和中心燃气科工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经现场初步认定此处使用的液化气钢瓶无质监部门安全检验标识,钢瓶内液化气含有二甲醚成分。济南蓝光公司工作人员现场对液化石油气钢瓶按有关规定进行了收缴,并责令业户更换使用正规公司的液化气和安全检验合格的钢瓶。
济南电视台记者对此次执法查处情况进行了***报导。刘锋主任指出当前燃气安全面临的形势严峻,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落实燃气安全责任和安全管理制度,各相关部门相互配合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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