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鞍山财政收入15727亿元
1月1日,记者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等多重因素叠加影响财政收入下降的形势,市财政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更加积极有为的财政政策,大力提质增效,实现财政收入平稳增长。2020年鞍山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57.27亿元,增长2.6%。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7.***亿元,同比增长6.3%。
2020年,市财政局充分发挥“保驾护航”作用,坚持统筹资源积极“筹钱”,积极争取中央资金、中央地方政府债券等,精准聚焦投向重点基础设施、领域和项目。“用钱”方面,市财政局为脱贫攻坚、科技创新和养老、教育、医疗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提供了有效保障。据介绍,为弥补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市财政局全力筹措资金51.5亿元,确保43.5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同时完成企业养老金省级统筹;全力推进脱贫攻坚,2020年全市投入扶贫专项资金1.91亿元,其中省以上财政资金1.1亿元,市本级财政资金7690万元,城区对口帮扶资金400万元,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强力支持;积极支持污染防治,安排专项资金5.07亿元,用于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以及羊耳峪垃圾场等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为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六稳”“六保”工作部署,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面强化稳就业工作,全年共筹集就业资金3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发放培训补贴等;为减轻新冠疫情对我市就业基本面的冲击,共拨付稳岗返还资金2.4亿元,惠及企业2900余户,稳定岗位23万余个。
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市加大教育投入,安排资金3.2亿元;加大农业农村投入力度,下达耕地地力补贴资金2.68亿元;落实城乡低保政策,安排城乡低保资金3.2亿元,确保了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提升医疗保障水平,下达11.9亿元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提标;抗击新冠疫情,全年投入疫情防控资金2.4亿元,有效保障了全市防疫仪器设备购置及防控物资储备对资金的需要;保障退役军人待遇落实,下达退役军人专项资金3.9亿元,有力促进了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全面开展,保障了退役军人各种待遇全面兑现,将党的关怀落到实处。
加大保障性住房投入力度,安排资金5.4亿元,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保障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投入,安排资金2.75亿元,用于城市照明保障、道路维护、管网建设等项目。
集聚经济发展新动能,市财政局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0年1至11月为企业减轻税费负担32.6亿元;中央补助国企职教幼教退休教师928万元、鞍山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已到位中央补助资金4270万元、2019年融资担保降费奖补999万元;本级财力下达2.4亿元,其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2亿元,其他经费及项目支出4437万元;中央下放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中央财政补助资金7671万元;“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上划省财政国有资本10%即3261.6万元,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推进企业科技创新,安排科技资金3916万元,用于专家工作站、高新技术企业研发,加大对众创空间、创新创业政策奖励及创新创业项目支持力度;在财政资金极为紧张的情况下,各级财政积极配合清理偿还政府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0.75亿元,提前完成年度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