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下区新政策鼓励单位多用高校毕业生
17日,记者从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为鼓励劳动密集型产业、现代服务业、小型微型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积极吸纳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历下区实施鼓励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根据扶持政策,对于在历下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录用历下区户籍的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标准按我市社会保险月缴费下限单位承担部分的60%左右确定,2012年暂定为每人每月350元。补贴期限按高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实际就业时间计算,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符合补贴条件的,可向历下区就业办提出申请,并提供吸纳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凭证、工资发放表等资料。经历下区就业办公室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将社会保险补贴拨付到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社会保险补贴每年拨付一次。
此外,历下区还通过多种方式,在用人单位和大学生之间搭建就业桥梁,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和就业推介服务。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发展网上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区、街、居三级人力资源信息库和岗位信息库,增加信息库容。加强与高校就业服务机构的合作协调,建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络机制,搭建交流合作平台,共享就业信息,实现用人单位与高校毕业生的直接对接,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社区就业和灵活就业。(《济南时报》5月18日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