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非洲猪瘟防控工作,全面提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实施意见》从严格防疫监管、严格检疫监管、严格生猪产品加工经营环节监管、稳定生猪生产发展、强化动物防疫体系建设五个方面加强猪肉生产各个流程的防疫管控。
在防疫监管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指出,综合运用信贷保险等手段,推进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引导养猪场(户)改善动物防疫条件。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收购、贩运、销售、屠宰、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行顶格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要求,严防餐厨废弃物(泔水)直接饲喂生猪。对于餐厨废弃物建立统一收集、密闭运输、集中处理、闭环监管模式,完善各环节工作记录,细化落实全链条监管责任。构建产生者付费、处理者受益的长效机制。使用餐厨废弃物饲喂生猪引发疫情或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不给予强制扑杀补助,并追究监管责任。
在检疫监管方面,《实施意见》要求严格落实指定通道、供鲁生猪及产品备案管理制度,强化生猪运输车辆监管。推进生猪屠宰企业非洲猪瘟自检,加强暂存产品抽检。按要求配备驻场官方兽医,各级财政要足额保障工作经费。出台生猪定点屠宰设置规划,严格审查排污许可证,严格按资格条件加大审核清理力度。加快出台畜禽屠宰管理办法。严厉打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违规出证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从严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