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将开发区版权执法委托给开发区行政执法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工作,明确执法责任,落实执法任务,提高执法效率,增强执法效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青岛市文化市场管理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批复》的有关规定,12月7日,青岛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将2010年12月10至2011年6月9日黄岛区版权方面的执法事项委托给我区行政执法局。
委托范围限于黄岛区行政区划内;委托权限以委托机关对违反国家、省、市有关版权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适用听证程序的重大行政处罚需报委托机关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