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民23年来义务植树达285亿株
我市市民23年来义务植树达2.85亿株
3月12日,是我国第26个植树节,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开展到第23年之际,每一位适龄市民,请别忘了履行你的法律义务——植树。
自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规定:“我省本省行政区域内十八至六十周岁的男性公民和十八至五十五周岁的女性公民,除丧失劳动能力者外,应当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十一至十七周岁的青少年,可以就近安排力所能及的义务植树活动。对依法不承担植树义务而自愿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予以鼓励。”
出台条例全省义务植树总动员
据去年的一份数据表明,我省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22年来,累计出动4.83亿人次,义务植树19.18亿株,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但每年我省大约有30%的18岁以上的适龄公民未履行植树义务,每年将少植树5843.82万株,折合面积约36万亩。从今年1月1日起,我省开始施行《广东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对多年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形成的一些成功做法和宝贵经验进行了认真总结,并将其中成熟的内容以法规形式固定下来,以推动新时期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蓬勃开展。以后,我省全民义务植树将实行定地点、定任务、定质量为内容的多种形式责任制。
《条例》规定,每年根据国家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义务植树的任务以《义务植树通知书》的形式下达到本行政区域内的各单位。通知书应当明确义务植树的人数、植树地点、数量、完成时间以及其他要求。未完成的任务,第二年将安排补种。此外,《条例》还鼓励单位或者个人认种养林木、林地和绿地,负责建设、管护和养护,并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林木、林地和绿地的认种认养不得改变产权关系。认种认养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其认种认养的绿地内增加建筑物、构筑物,不得改变林地、绿地的性质和功能。
我市植树成绩斐然但也有不足
对于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来说,今年是不平凡的,因为今年是全民义务植树的倡导者邓小平同志诞辰100周年。正是在他的倡议下,1981年12月13日,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做出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1982年,***出台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
据测算,在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推动下,我国的绿色迅速扩展,全国人工林保有面积达到7亿亩,居世界首位,我国的森林覆盖率由12%提高到16.55%,全国城市绿化覆盖率由10.1%提高到27.44%。而据市工业局绿化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自从我国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以来,我市在这方面也取得了好成绩。据统计,自1982年起到目前,23年时间里,我市适龄市民义务植树的总数累计已达到2.85亿株,参加人数达到5619.71万人次。市区有许多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未完成当年义务植树任务时,还会主动向市绿委会交纳义务植树代劳费(即绿化费),让相关单位买回树种代为种植。当然也有美中不足,虽然义务植树活动已开展了20多年,但我市仍有个别适龄市民由于意识淡薄,对此活动不理解,甚至采取不合作态度。市绿委会就曾有过工作人员到某私营企业收取义务植树代劳费(即绿化费)时,被企业主辱骂、推搡最后只好报警的遭遇。
为此,国家林业局制定全民义务植树条例时,针对存在问题作出了新的规定,包括处罚办法、如何操作等,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开展。我省《全民义务植树条例》中也明确规定:“各地应当履行植树义务的单位或者个人,不能直接参加义务植树的,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绿委提出申请,缴纳相当于完成义务植树任务所需的绿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