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争到2015年上市公司达3家以上
本报讯 最近,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再融资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服务机制、实施政策扶持,奖励金额由50万元-500万元(人民币,下同)不等,大力支持企业上市和上市再融资,力争到2015年全市在境内外上市公司达到3家以上。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我市企业的上市目标,提出本着企业自愿、市场主导、政府推动的原则,按照储备一批、培育一批、辅导一批、申报一批、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积极培育新的上市公司,形成上市后备梯队。
《意见》要求大力实施政策扶持,降低企业改制上市成本,设立茂名市培育企业上市发展专项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对我市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再融资进行各项奖励和补助,奖励金额由50万元-500万元不等。如生产基地在本市的市外上市公司或外地上市公司将注册地、纳税登记迁入我市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万元;企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申请经正式受理的,给予奖励200万元;企业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核准发行股票并成功在国内资本市场(即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给予奖励200万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