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督查组督导检查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全市河长制全覆盖体系初步形成
11月15日,省农业厅副巡视员陈正辉带领省督查组在我市督导检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副市长崔剑出席汇报会并汇报了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情况。
督查组实地察看了小东江市区江东路段、高州市新垌河谢鸡镇河段等河道的河长公示牌设立、治理和管护工作等情况,到高州市泗水镇河长制办公室,检查了办公场所设置和建章立制情况,查阅落实河长制工作制度相关文件和资料。抽查了部分河道治理工作情况,并向群众了解推行河长制工作的意见。督查组还就我市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组织体系和责任落实、相关制度、政策措施和监督检查、考核评估等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查阅了市级及各地河长制相关台账资料。
据了解,我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关于河长制的重大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目前已出台市、县、镇三级河长制工作方案并设置河长制办公室,全市设置了市、县、镇、村四级河长并公布了名单,制定了相关配套制度,河长制全覆盖体系初步形成,江河湖库水环境有效改善。
督查组对我市高度重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市河长制工作宣传到位,以点促面推行河长制取得了效果,有关治理工作成效逐步突显。督查组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地深化对推行河长制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更加明确镇、村河长的责任,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按要求落实好河长制各项工作任务。
崔剑表示,我市将按照中央、省的要求和督导组意见,组织各地各部门认真检查有关工作落实情况,扎实做好河长制各项工作,通力合作,把这件得民心的好事做好。
记者 邓义深 通讯员 吕岳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