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烈士陵园综合楼的招租公告
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烈士陵园综合楼部分房屋向社会公开竞价租赁。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地点
泰州市姜堰区太平路52号(姜堰区革命烈士陵园),烈士陵园所属综合楼东侧1-3层面积约500平方米。
二、招租场所及经营范围
泰州市姜堰区烈士陵园综合楼东侧1-3层,建筑面积约500㎡(以交付现状为准,竞租人应提前踏勘)。位于烈士陵园南门前西侧。
三、竞租底价及租期
土地及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以现状进行招租。底价为陆万元人民币/年(60000元/年),租期2年(交接过渡期为3个月, 自实际交房日期当日起算租期)。
四、竞租人条件
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其他组织或年满18周岁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社会自然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与报名竞租(租赁房屋具体要求详见第十项特别提示)。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供审查:自然人报名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他人代为报名的,还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竞租保证金
1、竞租人在参加竞租报名前,必须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仔细阅读招租公告和招租文件,详细咨询了解此次招租的相关情况,并可自行去现场踏勘,竞租人报名前须缴纳竞租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后方可参与挂牌竞租(竞租保证金现场竞价时缴纳)。竞租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后,就视同对本单位拟租赁物的现状等招租标的已完全了解和认可,并愿承担相关责任。竞得后竞租保证金即转作租金的一部分(不计利息),未竞得者保证金待竞租公告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竞得后放弃的,其所交竞租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2、租赁期间合同履约保证金为10000元人民币,在竞得后与招租人签定合同时和租金一起缴纳。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承租人履行全部义务并将招租人全部证件和固定资产(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交给招租人后无息退还。
六、挂牌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01月25日起至2022年01月27日。
2、地点:烈士陵园公示栏及建筑物现场。
3、区政府招投标相关网站。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22年01月28日上午8:30-11:30 。
2、地点: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姜堰区丽都佳园1-1号)
3、报名费300元,交后不退。
4、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0****8908
八、现场竞价时间及地点 2022年01月28日下午16:00 ;
地点:姜堰区烈士陵园二楼会议室。
九、招租竞价及成交人确认方式
1、本次招租采用整租方式,竞租底价为年租金6.0万元人民币。现场竞价采用明标暗投方式进行。
2、竞价档次为500元人民币或500元人民币的整数倍,可跨档,上不封顶,也可以为本轮的底价。
3、第一轮报价为不低于或等于底价6.0万元人民币,第一轮最高报价为第二轮底价,第二轮最高报价为第三轮底价,第三轮最高报价为本次招租的最终价。按照原承租人优先的原则,如果原承租人同意最终价,则原承租人为承租人;如果原承租人选择放弃,则最高报价人为承租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4、本商铺租金每年递增2%;第一年租金为成交价,第二年租金为成交价*102%。
5、竞租结果将在泰州市姜堰区烈士陵园公示栏公告2个工作日。公告结束后无异议,招租人发出成交通知书。承租人必须在15日内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特别提示
(一)竞租人竞租该房屋后不得用于经营有影响市容市貌的行业、不得用于经营理财融资类、危险品或有噪音、污染的行业。不得经营与烈士陵园整体环境不相符的行业。
(二)竞租人将该房屋用作经营须自行获得工商、消防、环保、安全等相关部门的所有前置批准手续。如竞租人竞得该房承租权后,未能在租赁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获准开业或未获许可开业的,则出租方有权收回该房产进行重新处置且承租人不得要求退还所缴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或已缴租金。房屋租金为含税价,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至招租人账户。
(三)竞得人在租赁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结构和过度装潢,如确需变更或适度装潢,须经出租人同意方可进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承租人须按时将租赁房屋内的设施(含装潢及不可移动部分)全部无损坏地移交给出租方且不得要求给予经济补偿。
(四)竞得人在与招租人签订合同前,需补偿原承租人房屋装潢及不可移动资产、无形资产共计叁万元整(该费用仅在此次招租时考虑,在后续招租时,不再对原承租人进行补偿);签订合同前竞得人需出具原承租人出具的收款证明,否则招租人将拒绝签订合同并没收所交竞租保证金。
(五)承租期间的物业费、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租人自理。
(六)竞得人领取成交确认书时,须另向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缴纳1000元的代理服务费。
泰州市姜堰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年0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