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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政府关于印发玄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通知

Admin - admin 于2022年02月17日发表  


各街道办事处、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玄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7日

玄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进一步提升玄武区大气环境质量,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和省市两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持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大力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强化区域联防联控,抓好重点季节污染防控,统筹兼顾、系统谋划、精准施策,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目标指标。到2020年,二氧化硫、氮氧化物、VOCs排放总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0%,全区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优良天数比率确保达到市定考核目标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比2015年下降25%以上。以“十三五”规划环境空气质量指标为奋斗目标,全面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 优化产业布局。严格落实“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推行区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国家和省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落实《南京市制造业新增项目禁止和限制目录(2018版)》。(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建设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2. 强化“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全面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行动。依据“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式、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2019年底前,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任务。对于关停类企业,基本做到“两断三清”(切断工业用水、用电,清除原料、产品、生产设备),依法注销相关生产许可;对于整合搬迁类企业,搬迁至工业园区并实施升级改造。对于升级改造类企业,树立行业标杆,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区发改委、环保局牵头,区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3. 深化工业污染治理。持续推进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深化污染防治配套能力建设,未达标排放的企业一律依法停产整治。将烟气在线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依据,加大超标处罚和联合惩戒力度。建立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业排放许可制度。2020年底前,完成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许可证核发,实施严格的许可证管理。(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配合)

4. 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从空间布局优化、产业结构调整、资源高效利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管理创新等方面,推进现有各类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到2020年,按省要求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循环化改造。(区发改委牵头,区商务局、环保局配合,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提升园区污染防治能力。加强环境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大幅提升污染物收集、处置和生态环境监测监控能力;提升园区清洁能源供应保障能力,定期开展环境绩效评价。(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商务局、建设局配合,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二)加快调整能源结构

5. 开展锅炉综合整治。2019年底前,燃气锅炉基本完成低氮改造。(区环保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发改委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6. 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继续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健全节能标准体系和能源计量体系,大力开发、推广节能高效技术和产品,实现重点用能行业、设备节能标准全覆盖。新建高耗能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区发改委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7. 加力推广绿色建筑。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到2020年,新建民用建筑中绿色建筑比例、节能建筑比例达到市平均水平。结合老旧小区整治出新,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区房产局、建设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积极调整运输结构

8. 加快车辆结构升级。新增和更新的环卫、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到2020年,使用比例达到市下达指标。新增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主要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在产业园、大型商业购物中心等物流集散地建设集中式充电桩和快速充电桩。(区发改委牵头,区财政局、建设局、环保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9. 开展餐厨废弃物运输车辆集中整治。专项整治收运餐厨废弃物车辆,严厉查处和收缴非法运输车辆。推行专业化运营,加强车辆监管,确保密闭化运输,清洁化作业。淘汰使用柴油的专用车辆,新增、更新的专用车辆应当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区城管局牵头,交警一大队配合)

10. 大力淘汰老旧车辆。制定营运柴油货车和燃气车辆提前淘汰更新目标及实施计划,推广使用达到国六排放标准的燃气车辆。采取限制使用、经济补偿等方式,提前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加快淘汰采用稀薄燃烧技术和“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按省要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中型和重型营运柴油货车。(区交警一大队、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各街道办事处配合)

2019年7月1日起,实施机动车国六排放标准。(区环保局牵头,交警一大队配合)

11. 禁止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现场执法制止严重冒黑烟、蓝烟等可视物的污染车辆。将遥测数据作为判定排放超标的执法依据,对机动车超标排放行为实施暂扣驾驶证、扣分、罚款等刚性措施。(交警一大队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12. 强化油品管理。定期开展油品质量监督检查活动。禁止生产、进口、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机动车船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用燃料,严厉查处油品质量不达标现象。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对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车(船)用燃料以及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加油站(点)、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船舶等用油的监管。(区市场监管局、商务局牵头,区发改委、建设局、环保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2020年底前,储油库和年销售汽油量大于5000吨的加油站完成油气回收自动监控设备安装。(区环保局牵头,区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

13. 强化机动车污染防治。严格新车环保装置检验,在新车销售、检验、登记等场所开展环保装置抽查,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推进老旧柴油车深度治理,具备条件的车辆安装污染控制装置、配备实时排放监控终端,并与环保等部门联网。协同控制颗粒物和氮氧化物排放,稳定达标的可免于上线排放检验。(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制定重型车辆限行方案。明确国三(含)标准以下柴油车辆禁限行区域、路段等,严控重型车辆进城。(交警一大队牵头,区环保局配合)

14.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打击销售、使用不达标非道路移动机械的违法行为。(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环保局、发改委、建设局、房产局、水务局配合)

推进使用柴油的施工、作业机械清洁化改造,有序淘汰老旧工程机械。(区建设局、房产局、水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四)优化调整用地结构

15. 实施绿化工程。开展国土绿化行动,在城市功能疏解、更新和调整中,将腾退空间优先用于留白增绿。建设城市绿道绿廊,大力提高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区建设局牵头,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配合)

全面开展裸露地面防尘覆盖和绿化覆盖综合整治工作,重点对土方作业区、长期闲置土地、临时渣土堆场、河道河床及主次干道两侧裸土进行整治。开展建筑工地裸土覆盖巡查检查,到2019年,建筑工地裸土覆盖率100%。辖区内所有裸露地面采取覆盖、绿化、硬化等方式,到2020年,全区范围内无裸土。(区建设局、环保局、城管局牵头,区水务局、房产局、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配合)

16. 严格施工扬尘监管。建立施工工地管理清单。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将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纳入文明施工管理范畴,建立扬尘控制责任制度,扬尘治理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建筑施工工地要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 拆迁工地洒水或喷淋措施执行率达到100%,深入实施“五达标、一公示”制度。对所有开工工地开展扬尘防控验收工作,经验收达标的工地方可开工,未经验收或验收未达标的不得开工。(区建设局、环保局、房产局牵头,区城管局、水务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大力推进“智慧工地”建设。推行差别化管理政策,实施工地扬尘和非道机械排气“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管控,到2020年,实现规模以上工地全覆盖。制定智能监控和自动降尘标准规范,建成全区工地扬尘监控信息化指挥控制平台。将扬尘管控措施不达标等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严格控制重点工程、交通沿线及地铁工程、混凝土搅拌站扬尘污染,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定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区建设局牵头,区环保局、城管局、水务局配合)

17. 提高道路保洁水平。加强道路扬尘综合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养护范围内),运输道路实施硬化。持续提高道路保洁机械化清扫率和冲洗率,2019年,建成区机扫率达到95%以上,其他区域达到90%以上。对易污染路段加大保洁频次,确保路面无积尘、见本色。推广雾炮降尘等先进手段,有效控制道路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渣土运输车辆规范化管理,实现出场冲洗、密闭运输、规范处置全过程监管;严格落实散装建材工程运输车辆通行证管理要求,进入绕城公路以内的自卸货车全部加装覆盖装置,设置自卸货车禁行区域,按规定核发通行证。加强联合执法和巡查,提升城市主要道路及周边区域扬尘管控水平。(区城管局牵头,区建设局、环保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18. 实施降尘绩效月考核。全区平均降尘量不得高于4.5吨/(月·平方公里),视情况对不达标工地实施约谈、曝光和工地施工禁限措施。(区环保局、建设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19. 全面实施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禁放区域严格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强化节日期间和日常禁放监管,落实有效禁放措施。加强源头销售经营的查处力度。(区公安分局牵头,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环保局、商务局配合)

20.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防治。制定统一的餐饮企业整治标准。非商用建筑内依法禁止建设排放油烟的餐饮经营项目。餐饮经营单位和单位食堂应当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区环保局牵头,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房产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21. 禁止露天焚烧和露天烧烤。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住区禁止露天烧烤。禁止露天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垃圾、皮革等物品。禁止在辖区范围内露天焚烧落叶。(区环保局、城管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五)实施重大专项行动

22. 开展秋冬季攻坚行动。实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细化应急管控措施、扩大工程项目名单。以减少重污染天气、降低PM2.5浓度为着力点,加严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聚焦重点领域,将攻坚目标、任务措施分解落实到企业,督促企业制定落实具体措施。(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建设局、城管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23.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制定实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方案。坚持“油路车企”统筹,推进老旧柴油货车淘汰和高污染车辆治理,建立完善公安交管、环保、市场监管、城管等部门联合执法的常态化工作机制,大力实施清洁柴油车、清洁柴油机、清洁运输、清洁油品专项行动,确保柴油货车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城管局、交警一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建立机动车全防全控监管制度。加强柴油车生产销售、注册使用、检验维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修制度,加快老旧车辆淘汰和高排放车辆深度治理。2019年,在用柴油车监督抽测排放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排气管口冒黑烟现象基本消除。(区环保局、市场监管局、交警一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严格实施重型柴油车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不满足标准要求的新增车辆禁止进入道路运输市场。(区市场监管局、环保局、交警一大队按各自职责负责)

24. 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在基本完成VOCs源解析工作、识别本地重点高活性VOCs物质的基础上,2019年,依据南京市VOCs名录和重点监管企业名录,着力推进重点污染物减排。2019年底前,对列入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单的企业,开展VOCs排放情况自查,编制“一企一策”方案,组织专家开展企业综合整治效果的核实评估,委托第三方核查VOCs重点监管企业,确保治理见到成效。到2020年,重点行业VOCs排放比2015年减少30%以上。(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配合)

加强工业企业VOCs无组织排放管理。推动企业实施生产过程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技术改造,强化生产工艺环节的有机废气收集。除工艺有特殊要求外,禁止露天和敞开式喷涂作业。通过企业自查、第三方及环保部门核查等方式,确保稳定达标排放。2019年底前,全部完成VOCs治理项目。逾期未完成的,实施依法关闭或停产整治。(区环保局负责)

开展VOCs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对负有连带责任的环境服务第三方治理单位依法追责。2019年6月底前,对采取单一活性炭吸附、喷淋、光催化、吸收等治理措施的企业进行抽查,依法依规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公布治理效果不达标、造假等第三方治理单位,禁止其开展相关业务。(区环保局负责)

(六)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25.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加强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开展环境空气质量中长期趋势预测工作。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省、市级预警要求,及时实施应急响应措施,切实降低重污染天气不利影响。(区环保局牵头,区建设局、房产局、城管局、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配合)

26. 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提高应急预案中污染物减排强度,黄色、橙色、红色级别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细化应急减排措施,落实到企业各工艺环节,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区环保局牵头,区发改委配合)

(七)完善环境经济政策

27. 严格执行VOCs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体系。细化各领域VOCs管理要求,严格执行重点行业VOCs污染防治、在线监测等规范。(区环保局、城管局、发改委、建设局、文化旅游局、司法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28.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完善与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的财政政策。健全环保信用评价制度,实现信用数据的实时推送、归集入库和动态评价,提高评价结果的公信力。实行企业环保信用等级与强制减排措施的联动。建立环境应急管控豁免机制,豁免名单向社会公开。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扶持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取消对高耗能行业的优待类电价以及其他各种不合理价格优惠政策的有关要求,推行上网侧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健全供热价格机制。(区发改委牵头,区环保局、财政局配合)

29. 加大税收政策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环境保护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购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抵免优惠政策和支持蓝天保卫战的其他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环境保护税对排放污染物浓度低于排放标准的企业的优惠政策,引导主动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促进减污增效。(区税务局牵头,区环保局、发改委配合)

(八)加强基础能力建设

30. 提升大气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加强全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继续做好全区22个空气质量监测点运行和九华山、玄武湖隧道口空气质量监测工作。2019年底前,实现全区监测站点全覆盖和联网。按市要求开展环境空气VOCs监测,配备VOCs监测分析仪,具备对环境空气臭氧前驱物、重点大气污染源的VOCs进行监督监测能力。(区环保局负责)

31. 强化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建设。将VOCs排放重点源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督促企业安装烟气排放自动监控设施,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其他企业逐步配备自动监测设备或便携式VOCs检测仪。配合建设大气污染源排放动态管理平台和***评估系统,完善污染源监测平台建设,为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减排评估等提供支撑。(区环保局负责)

32. 加强移动源排放监管能力建设。依据重型柴油车车载诊断系统远程监控系统,强化现场路检路查和停放地监督抽测。2020年1月1日起,将未安装远程在线监控的重型柴油货车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推进工程机械安装实时定位和排放监控装置,配合建设排放监控平台,2020年10月底前基本完成。(区环保局牵头,交警一大队配合)

33. 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环境秩序,为环境守法企业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加强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高环保规范和精准执法水平。加强生态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加强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企业复产监督检查。加强公安机关生态环境犯罪侦查机构队伍建设。构建完备的各级专业侦查体系。(区环保局、公安分局按各自职责负责)

加强对油品制售企业的质量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销售、使用不合格油品和车用尿素行为,严禁运输企业储存使用非标油,坚决取缔黑加油站点。加强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监督抽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基本消除违法销售假劣油品现象。(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区发改委、商务局、环保局、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配合)

强化执法人员培训与考核,充分利用无人机、红外遥感、便携采样分析、大数据平台等先进技术,提升执法监管能力。(区环保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有关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按照管发展的管环保、管生产的管环保、管行业的管环保原则,进一步细化分工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落实“一岗双责”。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把打赢蓝天保卫战放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分解目标任务,科学安排指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完成。建立完善“网格长”制度,压实各方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负责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构建以空气质量改善为核心的量化考核体系。将打赢蓝天保卫战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做好考核结果应用。把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作为领导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制定量化考核办法、量化问责办法。对任务完成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甚至失职失责的,依法依规依纪严肃问责。对打赢蓝天保卫战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予以表彰奖励。(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环保局牵头)

(三)加强环境信息公开。及时通报各办事处、徐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空气质量情况。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措施清单,及时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重点排污单位应及时公布相关信息。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及时公布执行报告。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生产、进口企业应依法向社会公开排放检验、污染控制技术等环保信息。(区环保局牵头,区建设局、城管局、公安分局配合)

(四)构建全民行动格局。倡导全社会“同呼吸共奋斗”,动员社会各方力量,群防群治,打赢蓝天保卫战。通过普法、司法、执法,提高排污者守法意识,强化企业治污主体责任,引导绿色生产。鼓励公众通过多种渠道举报环境违法行为,鼓励有奖举报并保护举报人利益,鼓励环保公益组织参与社会监督。树立绿色消费理念,积极推进绿色采购和绿色出行,提倡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倡导公众积极践行绿色生活,共同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实践和监督。(区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各街道办事处、徐庄高新区落实)

(五)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普及大气污染防治科学知识,将大气污染防治专题纳入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内容。建立宣传引导协调机制,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引导作用,积极宣传大气环境管理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和经验做法等。(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


相关文件:关于《玄武区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的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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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27 11:51:51重新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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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2. 关于离石区调整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63. 商黎光在我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64. 张家川县召开经济运行暨项目工作调度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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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8. 区医保局暖冬行动暖民心
  69. 新年将至这些孩子的微心愿等你来点亮
  70. 市委召开谋划明年重点工作座谈会
  71. 正式更名茶陵县商务局举行揭牌仪式
  72. 阆中市医疗保障局从细节入手打造智慧医保高效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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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4. nbsp乙类乙管后防控工作重心有何不同重症床位够吗……最新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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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6. 舟山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
  77. 宜兴年鉴(2022)出版发行
  78. 永乐镇开展疫情防控巡查
  79. 丁字桥镇听民声解民忧
  80. 县城管局治理噪音扰民留住清静安宁
  81. 市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辅导
  82. 黄登宇调研红十字会工作
  83. 我市16个地名入选我省首批地名文化遗产和红色地名保护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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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5. 走进乡村看振兴西峰区特色食用菌蹚出致富路
  86.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87. 广东考研考生20日进行核酸采样考点将根据核酸检测结果适当调整考场
  88.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22年药品和医疗器械市场准入专项拟资助项目的公示
  89.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福田管理局关于2022年第四批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资金拟补贴项目初审结果
  90. 查俊现场办公解决企业发展困难
  91. 李国勇主持召开市主城区医疗机构运转情况工作汇报会持续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最大…
  92. 青莲街道办大力开展林长制宣传活动
  93. 2022顺庆答卷⑨打造区域交通物流中心极核
  94. 2022年电子设备装接工第2期培训期间生活费补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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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6. 自贡市政府就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市人大常委会意见
  97. 关于我区新增3例初筛阳性人员活动轨迹的通告
  98. 我市组团参加第十九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
  99. 市应急管理局天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元旦期间危险化
  100. 我市大学生返乡后科学防疫争做有社会责任感的青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