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沈阳市大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概况
1. 主要职责
2.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沈阳市大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沈阳市大东区经信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目 录
第一部分 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拟定全区工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提出优化支柱产业布局和工业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负责规划和推进工业重大项目。
(二)贯彻国家、省、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负责日常工业经济的调控;负责监测分析全区工业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警预测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工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等有关工作。
(三)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产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企业技术发展、技术进步、技术引进规划并提出政策建议;推进先进技术改造,组织和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
(四)负责根据国家、省、市工业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全区工业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及措施,协调平衡产业结构、地区结构等重大问题;引导和促进全区工业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五)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发展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完善对中小企业的分类统计、监测、分析;负责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和管理;指导全区中小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制度改革和管理创新;组织实施全区中小企业创办扶持工作;构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协调解决产业集群(工业园区)建设中的问题。
(六)组织开展企业融资服务;指导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融资担保业务,构建企业融资担保体系;配合有关部门协调企业上市、债券、租赁等多渠道融资工作;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
(七)负责全区信息化工作,贯彻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并协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加强信息化和工业化的融合。
(八)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汽车产业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汽车产业的综合协调工作。
(九)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节能工作的法规和规章;拟订全区节能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及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工业企业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研究提出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考核体系,拟订全区节能工作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节能评估和审查、能源审计及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区节能工作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等工作。
(十)依据国家电力法和沈阳市节能条例,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的电力执法监察工作;对行政区域内的单位用电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打击窃电行为及从事处罚工作;负责电工管理和培训工作;负责节能、节电技术的推广、应用和宣传等工作。
(十一)负责开展本地区下岗失业人员小额贷款业务和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的运营管理和对申请贷款项目等进行评审决策等工作。为区中小企业融通资金提供信用担保及中介服务。
(十二)负责全区动物防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生产、经营、运输的监督工作;负责监督对感染疫情的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动物疫情的预防工作;负责动物诊疗活动的监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行为进行查处;研究拟订动物传染病及与兽医公共卫生相关的群发疾病的防治规划和措施;负责全区动物疫病防治及兽医生物制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重大动物疫病的综合防治和动物防疫的检查、验收、监督工作;对突发重大动物疫病实施紧急处置,承担区防止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动物卫生安全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区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和应急预案,并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畜牧生产、防疫、检疫工作,监督管理畜产品质量安全及负责畜牧兽医行业和药品管理工作;非跨省引入动物隔离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的防疫条件审查;兽药经营许可现场审查;畜牧定点屠宰监管;负责全区畜禽屠宰加工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中小型纯种场,及大中小型曾祖代、祖代、父母代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现场审查;生鲜乳准运证明现场审查;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兽用生物制品经营许可现场审查;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负责除跨省引入种用动物和输入到无规定动物疫病区以外的动物和动物产品检疫;负责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依法行使有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权和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措施权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三)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沈阳市大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沈阳市大东区电力办公室
3.沈阳市大东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第二部分 大东区财政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 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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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
公开06表 | |||||||||
部门:工信局 | 金额单位:万元 | ||||||||
项 目 | 本年支出合计 | 人员经费 | |||||||
经济分类科目编码 | 科目名称 | 公用经费 | |||||||
栏次 | 1 | 2 | 3 | ||||||
合计 | 806.19 | 654.62 | 151.57 | ||||||
301 | 工资福利支出 | 481.56 | 481.56 | ||||||
30101 | 基本工资 | 149.04 | 149.04 | ||||||
30102 | 津贴补贴 | 117.47 | 117.47 | ||||||
30103 | 奖金 | 11.26 | 11.26 | ||||||
30106 | 伙食补助费 | 1.74 | 1.74 | ||||||
30108 |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 55.63 | 55.63 | ||||||
30109 | 职业年金 | 22.26 | 22.26 | ||||||
30110 | 职工医疗保险 | 24.51 | 24.51 | ||||||
30111 |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 | 1.60 | 1.6 | ||||||
30114 | 医疗费 | 0.00 | 0 | ||||||
30199 |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 39.41 | 39.41 | ||||||
30113 | 住房公积金 | 58.*** | 58.*** | ||||||
302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151.57 | 151.57 | ||||||
30201 | 办公费 | 23.15 | 23.15 | ||||||
30202 | 印刷费 | 0.00 | 0.00 | ||||||
30205 | 水费 | 1.04 | 1.04 | ||||||
30206 | 电费 | 1.28 | 1.28 | ||||||
30207 | 邮电费 | 23.96 | 23.96 | ||||||
30208 | 取暖费 | 1.04 | 1.04 | ||||||
30211 | 差旅费 | 1.83 | 1.83 | ||||||
30213 | 维修费 | 2.19 | 2.19 | ||||||
30226 | 劳务费 | 48.04 | 48.04 | ||||||
30216 | 培训费 | 0.82 | 0.82 | ||||||
30218 | 专用材料费 | 2.84 | 2.84 | ||||||
30228 | 工会经费 | 5.77 | 5.77 | ||||||
30229 | 福利费 | 0.10 | 0.1 | ||||||
30231 | 公车运行维护费 | 1.00 | 1 | ||||||
30239 | 其他交通费用 | 28.49 | 28.49 | ||||||
30299 |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 10.02 | 10.02 | ||||||
303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 | 173.06 | 173.06 | ||||||
30301 | 离休费 | 21.83 | 21.83 | ||||||
30302 | 退休费 | 5.77 | 5.77 | ||||||
30305 | 生活补助 | 4.43 | 4.43 | ||||||
30304 | 抚恤金 | 0.00 | 0 | ||||||
30307 | 医疗费补助 | 3.16 | 3.16 | ||||||
30309 | 奖励金 | 0.04 | 0.04 | ||||||
30399 |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 | 137.83 | 137.83 |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明细情况。 | |||||||||
第三部分 大东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18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总计36384.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384.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339.62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4.4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 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253.1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等。
9.与上年相比,今年收入增加35920.95万元,增长7757%,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原农村工作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我局各项收入均有所增加;二是为企业拨付激励补贴。
(二)支出总计36363.27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806.1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81.56
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1.57万元。
2.项目支出35557.08万元,主要包括为企业拨付激励补贴、制博会等业务支出。
与上年相比,今年支出增加35900.02万元,增长7753%,主要原因:一是2018年原农村工作办公室整建制划入我局各项支出均有所增加;二是为企业拨付激励补贴。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273.85万元
主要是二、三环绿化补偿款年末才拨付我局帐户形成的结余。与上年相比,今年结转结余增加259.24万元,增长1700%,主要原因:二、三环绿化补偿款年末才拨付我局帐户,当年没有时间使用。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大东区财政局2018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6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6.19万元,项目支出35557.0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2500%,其中:基本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4%,项目完成年初预算的5029%。
(二)具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363.27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44.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4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7.67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50.89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0.48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144.10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428.82万元,主要是机关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支出,与年初预算基本持平。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6.13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完成今年预算的17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项目追加太多,如召开APEC中小企业技展会、新成立了企业服务中心、森林植被恢复费、表土剥离方案设计费等等不可预见的项目。
(3)招商引资34526.69万元,主要是给企业的激励补贴。
(4)事业运行62.46万元,主要是事业单位人员和公用经费支出,完成年初预算的11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资及绩效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14万元,包括: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77.90万元,完成预算的10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离休人员工资调整。
(2)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47.08万元,为上级专项资金。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7.67万元,主要包括:
(1)行政单位医疗15.80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2)事业单位医疗8.71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3)公务员医疗补助3.16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4.农林水事务支出950.89万元,包括:
(1)农业199.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病虫害控制等项目。
(2)林业387.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增加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监测等项目。
5.农村综合改革363.89万元,主要包括:
(1) 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345.89万元,与预算基本持平。
(2) 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18万元,为上级专项补贴。
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2万元,主要包括
(1)制造业40万元,为市里专项军工企业补助。
(2)安全生产监管2万元,为追加项目,年初无预算。
7.住房保障支出60.48万元,主要包括:
(1)住房公积金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原因主要是工资调整。
(2)购房补贴1.84万元,年初无预算。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较2017年增长1万元,增长100%,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没有因公出国情况,2018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2018年因公出国(境)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支出等原因。
2.公务接待费0万元,没有公务接待支出,2018年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2018年公务接待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等原因。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没有公车购置情况,当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2018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是为响应中央号召,节能减排减少公务车使用等原因。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维修等。2018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增加万元,增长100%,主要为动物卫生监督所公务用车运行维修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06.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4.6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的支出;公用经费151.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沈阳市大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8.82万元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沈阳市大东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政府采购22.5万元,为第十届沈阳市APEC中小企业技术交流暨展览会的装修工程。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大东区经信局共有车辆一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我单位没有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4、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按照财政局要求。项目经费中,除人员经费外,全部实行绩效管理,实行绩效项目***考核。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应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预算改革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预算改革方面的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支(项):反映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20.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3.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类)其他医疗卫生支出(款)其他医疗卫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方面的支出。
25.农林水事务(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6.交通运输(类)石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石油价格改革补贴其他支出(项):反映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对其他方面的支出。
27.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款)其他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方面的支出。
28.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商业流通事务方面的支出。
29. 商业服务业等事务(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涉外发展服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涉外发展服务方面的支出。
30. 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国土资源事务方面的支出。
3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