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2021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划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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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2年02月16日发表
根据《沈阳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沈政令第80号)中的第七条规定,我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内的区域划定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燃放的区域;我区无烟花爆竹储存、批发、零售点;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外的四台子地区和鸭绿江部分地区为非禁放区域,非禁放区域划分界限如下:
1、四台子街道办事处辖区东至黄河北大街,西至甘河街,南至青城山路(铁路以北),北至正良一路;
2、鸭绿江街道办事处辖区三环绕城高速公路以北,田义村北端(文大东路)以南,黄河北大街以东。
特此通告。
沈阳市皇姑区应急管理局
2021年2月2日
撰稿人:李弘毅
审核人:呼延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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