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出故障维修垫资款该谁买单
成都M机电公司(以下简称M公司)负责顺庆区某小区36部电梯的安装工程,但电梯安装后,屡屡发生故障,M公司却迟迟不予修复。为此,开发此楼盘的南充市W房产公司(以下简称W公司)购置了11万多元的电梯零部件,交由M公司更换。昨(18)日,记者从顺庆区人民法院获悉,针对这11万多元的电梯零部件究竟该由谁买单,两家公司各执一词,日前该院作出一审判决,电梯配件款由M公司承担,刚巧与W公司拖欠M公司的电梯安装款相抵消。
电梯故障频发 开发商垫资购设备
W公司在顺庆城区开发了某楼盘,并向一家电梯公司购买了36部电梯,这家电梯公司授权成都M公司进行安装。2011年7月7日,W公司与M公司签订了《安装合同》,约定由M公司承揽36部电梯的安装工程,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M公司免费提供正常消磨损的电梯零部件等。
电梯使用不久,却屡屡发生故障。为此,2012年9月1日,W公司向M公司发出紧急联系函。M公司与W公司进行了协商,双方于2012年12月13日就该楼盘电梯使用达成协议:M公司指派两名工程师驻扎在该楼盘,承担电梯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该楼盘电梯涉及M公司需要的电梯电源线,由W公司直接采购,所用款项在支付M公司安装款时扣除。但此后,电梯仍未得到及时有效的维修。2013年2月28日,W公司向M公司再次发出书面函,要求进行维修。M公司于2013年3月14日作出回复,同意更换W公司列出的部分电梯零部件。在M公司迟迟不维修的情况下,2013年8月,W公司购买了价值116825元的电梯配件,交给M公司的维保人员进行了更换。此后,两家公司对这笔116825元的电梯配件款该由哪家公司买单,双方却各执己见。W公司欠下M公司的电梯安装款116295元,也因此迟迟未支付。
两家公司上法庭 你要安装款他要配件款
2016年6月27日,M公司向顺庆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将W公司告上法庭。M公司声称,原告按约履行了W公司开发的楼盘36部电梯的安装义务并移交其使用,但时至今日,W公司仍欠原告安装款116295元,虽经原告多次催促,却拒不支付,已经构成违约。
谁知W公司在接到法院的传票后,却向法院提出反诉,将M公司推上了被告席。W公司诉称:M公司在安装过程中,没有遵守安装规范,零部件毁损严重,不仅给W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同时损害了本公司的品牌声誉,在本公司反复催促下,M公司始终拖延更换电梯零部件,为了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W公司代M公司购买了需要更换的电梯零部件并支付了电梯配件款116825元,交由M公司安装。
诉请被驳回 配件款充抵安装款
法院审理本案后认为,W公司与M公司签订的《电梯设备安装合同》,是双方平等协商自愿达成,合法有效。从W公司与M公司的来往函件可看出,案涉电梯在安装后确实存在部分质量问题,且M公司也承诺更换W公司列出的部分电梯零部件。在M公司迟迟不予更换的情况下,自行购买电梯零部件并交由M公司安装更换的行为是合理的,对于W公司为此支付的款项116825元,应当从其应向M公司支付的安装款中扣减。此款扣减后,则W公司不欠M公司工程款。对于M公司的诉请,法院不予支持。
2017年7月8日,顺庆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本诉原告M公司的诉讼请求,反诉被告M公司支付给反诉原告W公司电梯配件款116825元,此款用于抵消W公司尚未支付给M公司的电梯安装款。(文内两家公司系化名)